小孩刚出生,卖奶粉的就来加你微信;刚想买房,房屋中介的推销电话就打过来了……我们不禁要问我们的个人信息是如何泄漏的?
谁是幕后黑手?
一位白帽子黑客对记者说,他从不在外留下任何隐私信息,不使用共享单车、刷卡、快递等需要提供个人信息的服务,手机经过严格审核也没有安装任何需要过多权限的国产app。然而,在一家连锁酒店办过的会员卡数据库被盗后,他的信息还是被出卖到个人信息交易黑市。
信息泄漏的源头
我们的个人信息掌握在多家机构里:电信运营商掌握了我们的手机号码,金融机构掌握了我们的征信信息,物流企业掌握了姓名、电话、住址等个人信息,大的互联网+平台也掌握了我们很多个人信息……一些不正规的手机app也会暗中收集我们的手机号码、通讯记录等,网络黑客侵入各类机构数据库中盗取个人信息的事件时有发生……
对于一些行业,收集信息未必需要很高的权限。
案发后顺丰改用隐私面单
顺丰快递河北公司快递员杜某通过公司通讯录,随机找各地“有权限”的员工,主动搜索对方微信,并连发数个红包“略表诚意”,然后说出真实想法——“查快递单的电话号码”,并承诺“每条信息1-2元的报酬”。杜某采集信息后,再通过网络二次倒卖,合计19965条,一年多时间获利16万余元。
倒卖个人信息的中间商
根据记者调查,个人征信信息价格最高,“内鬼”查一条就要300元;其次是个人手机定位信息,通常查一条是200元;再次是新的网购收货地址、生育住院记录等,一条100元左右;而像学生信息、开房记录之类的,每条30到50元不等;需求量最大的则是车辆信息,但每条只有10元左右。
从“内鬼”到销售末端,一条信息的价格有时能翻10倍
在贩卖个人信息的黑色产业链中,中间商根据客户需要,找“内鬼”精准查询某人或某类信息,然后转卖。“内鬼”联系的中间商,一般只有一到两人,这些中间商下面还有分销商,多的达到五六层。
谁购买了你的信息
私家侦探、地下催债公司、金融、房地产、医疗保健、诈骗分子都是个人信息的购买者。《财经》记者梳理了2016年至2018年5月涉信息黑产的261份公开司法判决。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数据统计结果显示,近两年案例中用于营销诈骗的情况加剧,从2016年的20%达到今年的52%。
个人信息多被用于转卖、诈骗营销、盗窃
2016年高考结束后,刚刚被大学录取的徐玉玉,诈骗分子以办理了助学金的相关手续为由,骗取刚刚被大学录取的徐玉玉9900元。发现被骗后,徐玉玉万分难过,当晚就和家人去派出所报了案。在回家的路上,徐玉玉突然晕厥,不省人事,虽经医院全力抢救,但仍没能挽回她18岁的生命。
该案件入选“2017年推动法治进程十大案件”
犯罪嫌疑人陈文辉之所以能够骗取徐玉玉的信任,就是因为其购买五万余条山东省2016年高考考生信息。
我们做了什么
为了打击非法买卖个人信息的行为,公安部门多次开展专项打击行动。
在过去两年里,各地公安机关共侦破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67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9000余名。
常州警方在“净网2018”专项行动中抓捕了48名内鬼和82名中间商
今年2月,公安部组织全国各级公安机关开展“净网2018”专项行动,截至6月,各地侦破相关案件2032起,抓获2753名犯罪嫌疑人,查获海量公民个人信息。
相关法律
《网络安全法》第四十四条 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个人信息,不得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
《网络安全法》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一百万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十条以上的;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五百条以上的,即构成刑事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