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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 访客 发表于2022-05-05 11:25:00 浏览576 评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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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新闻网讯(记者 陈津远 通讯员 郑武 许露)近期,玉林市发生多起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事件,其中“广西北流‘4.30’污染环境案”引起生态环境部、公安部高度关注,已将其列入“昆仑2021”专项行动第四批挂牌督办案件。玉林、北流两级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和公检法司等部门领导为成员的涉固体废物环境污染案件办理协调工作组,组建联合调查组对案件作进一步深入调查;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提前介入,密切就案件人员抓捕、侦查取证等工作进行沟通,为生态环境执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派出工作组对案件溯源调查、现场防护、跨省沟通等工作进行现场指导。在各有关部门共同努力下,该案取得实质性突破。

据查,犯罪嫌疑人梁某以非法牟利为目的,在无收集、贮存和处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从广东省接收大量危险废物到广西玉林北流市,并贮存在民乐镇涉案仓库内,其行为对当地生态环境和群众健康安全构成了巨大威胁。吕某某等8名司机在明知货物与货运单不相符、货运手续不全且货物有刺激性气味、可能涉及危险物品的情况下,依然承接运输业务,前后将20车次疑似铝灰渣固体废物从广东省多个城市运输到北流市民乐镇涉案仓库内。经有资质单位采样监测鉴定涉案黑色固体是铝灰渣,具有刺激性气味,危险特性为反应性、毒性,依法认定是危险废物,最后核算总量为657.99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梁某等人已涉嫌违法犯罪。

为进一步追查溯源,玉林市生态环境局、玉林市公安局组成6个涉固体废物环境污染案件专项工作组共53人,赴广东、广西各地进行调查取证。截至2021年8月6日,北流市公安局已拘捕犯罪嫌疑人21人,查获涉案固体废物来源企业(窝点)6家(个),其中梁某等11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北流市检察院以涉嫌污染环境罪批准逮捕,6名犯罪嫌疑人因其犯罪情节较轻未批捕。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深挖调查之中。

群贤毕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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鸢旧寺瞳 鸢旧寺瞳2023-03-20 17:40:19 | 回复 广西玉林北流市,并贮存在民乐镇涉案仓库内,其行为对当地生态环境和群众健康安全构成了巨大威胁。吕某某等8名司机在明知货物与货运单不相符、货运手续不全且货物有刺激性气味、可能涉及危险物品的情况下,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