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DQ-2021103-US
二、项目名称:陕西省司法厅门户网站及法治陕西网运维项目
三、采购结果:
成交结果: 成交
供应商名称:陕西尚嘉法鑫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友谊东路148号付22402B
成交 金额 : 380,000.00元
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陕西省司法厅门户网站及法治陕西网运维项目
2.运维服务期:一年
3.运维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技术参数
1.项目背景
陕西省司法厅外网网站群是陕西省司法厅是对外信息公开的第一窗口,是对社会公众提供法律宣传和法律服务的第一平台,是司法行政部门与公众交流的第一纽带。为全面提升陕西省司法厅的公众服务水平和司法行政综合能力,进一步加大法治宣传和信息公开的力度,司法厅对原有网站进行了全面改版和升级,形成“一个门户,三个平台”,即1个司法厅外网门户网站和政务公开、公共法律服务、法治陕西3个平台,同时通过“陕西司法”微信公众号和移动互联网等渠道,提供公共法律服务、政务信息公开、公众交流和法治宣传等功能。
2.运维服务目标
通过对陕西省司法厅外网网站群和司法厅公众微信平台、移动互联网+等服务端的运行监测、维护、更新和优化等服务,确保硬件环境、支撑软件和服务端软件的稳定运行;确保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和权威性,提高公共服务的无障碍化;确保信息系统和数据的安全;提高应急响应和故障恢复能力。
3.运维内容
响应单位在服务期内应提供但不限于如下服务内容。
3.1运维服务
(1)定期巡检服务
巡检服务是针对服务器、操作系统、服务端相关系统和网站安全提供全面的巡检服务。
巡检内容应包括服务器及其他硬件、软件产品(操作系统、应用中间件和数据库等)、服务系统(外网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平台、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法治陕西网、微信公众号、手机版网站)、数据备份系统等总体运行情况和关键性运行指标。
巡检时间应为每周至少一次巡检。节假日巡检安排在放假前一天和节后上班第一天开展,特殊时间视具体情况另行安排。
巡检完成后,响应单位应填写巡检记录单。对巡检过程中发现的异常,应及时处理并上报用户。每周对巡检情况做总结,尤其是对异常情况处理要详细说明,所有巡检以及故障处理完毕后,需生成书面报告,由用户指定人员签字确认后存档。每月形成月报表,按时报送给用户;对于巡检工作的相关建议,亦可以纳入月报表中。
(2)日常维护服务
维护服务是从针对服务器、操作系统、网站安全和网站内容等提供日常维护。
服务安全维护:检测服务器和操作系统的安全防护设置,并对其进行安全配置、故障处理、补丁安装、日志分析和常用软件的安装等。
网站安全维护:按照安全规范检测网站的安全设置和密码设置等定期/不定期的检测;针对检测结果,对客户提出网站安全建议,并在客户认可的情况下,对网站进行环境配置,保护网站的安全性。
网站页面维护:对网站的模板、代码规范性、页面风格统一性、等进行检测,并提供检测后的修正建议、错误修正和维护服务。
网站内容维护:对网站的信息内容、图片内容和flash等优化和日常更新。
数据安全维护:制定并按照数据备份策略的要求,定期对网站配置文件、数据库和程序文件进行备份和每年一次的数据灾难性恢复演练。
网站问题界定:对网站群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进行界定,明确责任方。
网站优化建议:要求对网站群管理软件本身存在的缺陷或使用不便的情况提出意见建议。
技术咨询解答:针对系统或系统运行过程中出现问题的咨询,提供7×24小时服务。
(3)应急响应服务
应急响应服务是在系统出现重大问题或故障,以及突发紧急任务时的紧急响应。
系统故障处理:当系统出现故障时,响应单位应全权负责故障处理,处理完成后提交故障分析和解决结果的书面报告交用户留存。
突发紧急任务:当因工作需要或时事原因而产生突发性工作任务时,响应单位须根据实际任务需要,紧急调动相关人员,积极响应处理。
(4)驻点服务
响应单位应提供3人驻点现场服务,进行门户网站及三个平台(含微信、手机版网站)的日常维护工作。
3.2内容采编服务
响应单位应承担网站及三个平台(含微信、手机版网站)的栏目内容、专题栏目的采集和编辑任务。
3.3网站实施服务
网站实施服务主要针对用户的网站建设需求,进行需求调研、栏目和内容规划、栏目和内容调整优化。
(1)调整优化
响应单位负责根据网站特点,结合用户需求,对门户网站及三个平台(含微信、手机版网站)的栏目和页面等进行增减、发布、调整。
(2)网站建设
响应单位应根据网站规划,在站群管理系统中快速设置和构建完整的站点。并针对用户需求,对专题或子网站进行内容梳理、栏目规划、美术设计和实施。
(3)服务开发
响应单位应针对用户需求,定制相关业务系统的服务入口。
4.服务质量要求
4.1保证门户网站及三个平台(含微信、手机版网站)稳定安全运行。在网络以及系统硬件正常情况下,门户网站及三个平台(含微信、手机版网站)系统不能出现停机或网站无法登陆的情况,系统正常升级优化除外。除不可抗拒原因,网站年停止服务累计不得超过24小时。
4.2系统程序不间断优化,提升系统承载能力。必须对网站系统程序进行定期优化,防止出现大量的程序运行错误。如页面不能正常访问和操作,应在5分钟内给予响应,半小时内予以解决。
4.3严格按照数据备份策略,必须对网站的程序、文件、数据库进行定期备份。因灾害性事故导致系统崩溃,需在1小时内赶到现场急救,快速部署和恢复。
4.4应建立规范制度体系,包括工作报告制度、工作流程规范、现场操作规范、文档管理制度、设备档案管理、重点设备故障应急处置预案、保密制度等,并接受用户监督,规范服务。
4.5提交文档,响应单位应在服务开始一周内编制并提交各项维护工作流程、执行方案等文档,满足设备维保服务的要求。
4.6提供7×24小时技术服务响应,随时响应电话、传真、邮件等多种方式的服务请求,联系方式报用户备案,有更新时提前通知用户方,法定节假日安排技术人员值班,确保发现故障后第一时间提供技术支持并解决问题。响应单位须在放假前三天内把值班表报给用户留存。
4.7签署保密协议,并在提供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守保密条款。严禁非法搜集、使用、泄漏相关信息,如因违反保密协议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响应单位承担责任。
5.服务团队要求
响应单位需有一个服务团队对本磋商项目负责。服务团队应包括以下几类人员:
(1)7名项目团队服务人员(内含1名现场负责人)。七名服务人员必须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其中,二名运维工程师主要负责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平台、法治陕西网、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手机版网站系统维护,数据备份及日常运行工作;一名美工设计师主要负责日常网站的页面设计、图片制作、美工等工作;两名信息采编员主要负责各类信息的采集、整理及发布,包含各类新闻的编排及文案专题等工作;两名图像采集编辑主要负责图片、影像的摄录、处理及编辑等工作。
(2)服务团队其他人员。要求有运维负责人、美工设计师、网站研发、系统工程师和数据库工程师等人员若干,根据维保需求及时响应。其中,运维负责人三年以上网站工作经验,承担对维保服务团队的管理和协调工作。美工设计师需具有两年以上的政府网站设计经验。网站研发工程师需有一年以上网站工作经验,熟悉网站的架构以及相关系统的开发语言。系统工程师需有两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数据库工程师需有两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6.服务流程要求
门户网站和三个平台(含微信、手机版网站)的业务需求将以维保单的形式下发给响应单位。响应单位接到维保单后,若对完成的时间和内容有异议,需在半小时内与用户沟通,否则视为认可维保单的内容,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维保单中提出的任务需求。
7.档案归档要求
服务档案是指在响应单位日常运维工作中受理的各类问题(各类优化调整、专题制作、故障修复、应急响应、咨询培训等)的记录和日常巡检记录。
8.维保工作管理和监督
8.1建立维保工作制度
用户监督响应单位建立包括工作报告制度、工作流程规范、现场操作规范、文档管理制度、设备档案管理、重点设备故障应急处置预案、保密制度等在内的规范制度体系,并监督响应单位严格按制度规范提供服务,确保管理目标的实现。
8.2建立服务质量考核体系
服务质量考核体系是为了维保方能够更好的做好维保各项工作,不断提升维保质量和水平而制订的,服务质量考核采用扣分制。用户根据维保工作情况及事件实时记录,按月考核,逐月累计。每月对扣分情况汇总并通报响应单位。
8.3考核内容
(1)维保单考核。维保单是指由用户单位发起,经确认,交予服务提供商执行的工作任务单。
用户每月对维保单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分。如未按规定时间完成工作的,则按延误时间扣分。每个维保单每延误一个工作日扣0.5分(一个工作日内视具体情况酌情扣0-0.4分),超过3个工作日以上(含3个工作日)每个工作日扣1分。
所有任务必须按维保单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如因质量问题造成返工,每个维保单每返工一次扣0.5分。
(2)任务考核。任务是指在会议上或别的形式中由用户和响应单位双方确认的各类阶段性工作。
所有任务必须按照双方确认的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由用户对此进行考核,未按要求完成的工作每项扣2分,超额完成任务酌情适当加分。如有特殊原因,书面说明情况并提交用户认可。
(3)日常维保考核。日常维保是指常态化、有规律的工作,例如每周巡检,节假日人员响应、技术咨询等工作。
日常维保不再下维保单,但考核等同为下维保单考核。
(4)驻点人员考核。驻点人员在服务期内人员需至少固定半年以上。半年以上若有人员变动,响应单位应提前一月告知并更换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交接。如未事先进行通知,每次扣2分。
(5)网页安全考核。对出现网页被非法篡改,未能及时发现及处理的情况,每次扣5分。
(6)发布信息考核。对出现不良信息,未能及时发现及处理的情况,每次扣2分。
(7)事故认定。事故是指人为疏忽或设备故障未及时发现及处理所造成的重大事件。
A、网站首页无法显示事故
门户网站及三个平台首页30分钟以上无法显示的,每次扣5分;门户网站及三个平台首页4小时以上无法显示的,每次扣10分;门户网站及三个平台首页8小时以上无法显示的,每次扣20分。
B、网站中应用系统无法显示或登录事故
门户网站及三个平台(含微信、手机版网站)应用系统无法显示或登录30分钟(非工作日1小时)以上的,每次扣1分;无法显示或登录4小时以上的,每次扣2分;无法显示或登录8小时以上的,每次扣5分。
c++、网站后台无法登录或信息无法发布事故
由于系统环境及系统故障未及时处理造成的网站后台无法登录或信息无法发布事故。网站后台无法登录或信息无法发布1小时(非工作日2小时)以上的,每次扣1分;网站后台无法登录或信息无法发布4小时以上的,每次扣2分;网站信息8小时以上无法发布的,每次扣5分。
(8)应急演练。未进行数据灾难恢复演练的,扣5分。
三、验收要求
供应商完成服务后,由用户方组织验收。并将本项目所有相关的技术文件、资料档案汇集成册交付采购人,提供纸质文档至少4套,电子文档1套,所有的文件用中文书写或有完整的中文注释。
四、售后服务要求
1.供应商承诺在采购人指定地点进行服务。
2.供应商在本地应设有专门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机构。
3.供应商在服务完成后应当提供完整的系统技术文档。
4.响应供应商应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充分考虑到采购方工作人员实际水平,提出详细的培训方案,以达到管理人员能够独立管理响应供应商所提供的系统软件和日常的维护处理能力。
五、知识产权要求
1.成交供应商应保证本项目所采用的技术、产品、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第三方提出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侵权之诉,则一切法律责任及采购人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投标费用、律师费、诉讼费等)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2.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给采购人的项目成果或其它技术文档等项目成果(包括草案和正式稿)所有权、使用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均由采购人享有;同时,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成交供应商不得使用本项目的项目成果,不得自行使用或者将本项目的项目成果提供给第三方,否则全部收益归采购人所有,成交供应商另向采购人承担全部责任。
3.本项目运行的任何形式的数据、文件的所有权均属于采购人和用户单位,成交供应商无权处置。
六、付款条件
1.项目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2.供应商承诺在采购人办理以上各期付款的支付手续前,为采购人出具等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
3.上述时间不包括采购人正常办理支付报批手续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