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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淄 网站备案

临淄网站建设(淄博做网站的)

访客 访客 发表于2022-05-05 11:42:00 浏览457 评论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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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全区各类网站、新媒体账号

进行登记备案的公告

按照上级部署和有关法律规定要求,为全面掌握和了解全市各类网站及新媒体账号的基本情况,进一步汇聚和团结各类网站和新媒体账号的力量共同做好网络宣传工作,努力营造更加清朗的网络空间,更好服务淄博高质量发展,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对全市各类网站、新媒体账号开展登记备案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登记备案时间

11月1日起至11月15日

二、登记备案对象

全市范围内各类网站、新媒体账号(微信公众账号、微博账号、今日头条号、企鹅号、百家号、大鱼号、网易号、一点号、搜狐号、大风号、知乎号、抖音号、快手号等)。具体包括:

1、市直各部门单位及驻淄企事业单位开设的网站及新媒体帐号;

2、淄博市内以公司或个人名义注册开设的网站及新媒体帐号;

3、名称含有“淄博”或者所提供信息内容主要涉及淄博市的网站及新媒体帐号。

三、登记备案所需材料

1、网站登记备案所需材料

(1)各部门及企事业单位:①《淄博市互联网信息服务网站报备表》;②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③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另: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文化、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等互联网信息服务的网站,还要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文件复印件;从事电子公告服务的网站,还要提供专项许可文件复印件。

(2)社会及个人网站:①《淄博市互联网信息服务网站报备表》;②营业执照复印件(非经营性网站不需提供);③公司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另: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文化、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等互联网信息服务的网站,还要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文件复印件;从事电子公告服务的网站,还要提供专项许可文件复印件。

2、新媒体账号登记备案所需材料

(1)各部门及企事业单位:①《淄博市新媒体账号报备表》;②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③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2)社会及个人新媒体:①《淄博市新媒体账号报备表》②开设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登记备案方式

市网信办接受全市范围内所有网站及新媒体账号登记备案工作,按属地管理原则,临淄区内的网站、新媒体账号到临淄区委宣传部开展网站及新媒体账号登记备案工作。备案所需相关材料请联系临淄区委宣传部(网信办)。

地 址:临淄区广场路1号区行政办公中心725室

邮 箱:lzqwxc++b@zb.shandong.cn

联系电话:0533—7220579

联系人:陈卫华

临淄区委宣传部 临淄区委网信办

2019年11月1日

群贤毕至

访客
离鸢胭话 离鸢胭话2022-07-31 00:49:35 | 回复 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文化、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等互联网信息服务的网站,还要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文件复印件;从事电子公告服务的网站,还要提供专项许可文件复印件。(2)社会及个人网站:①《淄博市互联网信息服务网站报备表》;②营
蓝殇妏与 蓝殇妏与2022-07-30 23:12:05 | 回复 宣传部 临淄区委网信办2019年11月1日
痛言扮乖 痛言扮乖2022-07-31 06:35:28 | 回复 从事电子公告服务的网站,还要提供专项许可文件复印件。2、新媒体账号登记备案所需材料(1)各部门及企事业单位:①《淄博市新媒体账号报备表》;②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③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2)社会及个人新媒体:①《淄博市新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