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茂名市属地网站(论坛)、公众账号、移动客户端登记工作的通告
为加强属地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有关法规要求,茂名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自即日起开展属地网站(论坛)、公众账号、移动客户端(app)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登记对象
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网站(论坛)、公众账号、移动客户端(App)均在此次登记备案范围内。
1.本市范围内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或个人开办的;
2.所提供的信息内容或服务对象以本市范围为主的;
3.网站(论坛)、公众账号、APP的名称包含本市范围内地域名称字样或其它显著本地特征的(如:茂名、0668、525000等,包含各区、县级市、镇、街道、开发区名称字样);
4.商业网站驻本市范围的频道、分站、工作站(办事处、运营中心)等开办或合作开办的。
本通告中公众账号是指向社会公众发布文字、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账号,如微信公众号、新浪微博号、头条号、企鹅号、百家号、一点号、大风号、搜狐号、网易号等名称含本地或发布内容为茂名本地信息的公众账号。
二、登记时间和形式
各网络平台于2021年5月6日前通过移动手机端登陆茂名市属地网站(论坛)、公众账号、移动客户端信息登记系统首页,在线填写并提交。此后有变更或新注册开通的,应在变更或推送第一条信息之日起30日内完成登记。
识别二维码进入系统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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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相关要求
填报信息应确保及时、真实、有效、完整,对未按要求进行登记或填报虚假信息的,我办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其它未尽事宜,请与茂名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梁晓晴,联系电话:0668-2910375。
茂名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2021年4月6日
茂名发布编辑部
编辑:钟镇聪
初审:柯柱基
审核:杨永新
来源:茂名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