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开设赌场案件,法院判决:被告人王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经审理查明:2019年初,刘某代理某赌博网站并接受赌客下注,非法牟利。2019年6月份,为进一步扩大客源,刘某教授王某制作赌博广告网页。王某学成之后受刘某雇佣,帮助刘某制作了200余条赌博广告网页,并有70-80余条赌博广告网页链接成功发布到某搜索网站供人浏览。王某每月赚取固定工资人民币6000元,累计非法获利人民币4.9万余元,违法所得被其用于日常开销。
2020年7月8日,王某被民警抓获归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为帮助赌博网站代理人扩大客源,制作赌博广告网页,非法获利人民币4.9万余元,其行为构成开设赌场罪。其具有从犯、坦白、认罪认罚等量刑情节,据此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中国法院网
作者:赵珮珮 罗兰
编辑:史梓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