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高层次人才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支撑作用,按照《洛宁县“人才兴宁”实施计划》《关于深入实施“人才兴宁计划”加速人才集聚的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结合洛宁县人才需求实际,经研究决定,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80名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含2020年应届毕业生,需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海外留学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具体计划详见《洛宁县2020年人才引进计划表》。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文字语言表达和组织协调能力,有志于从事党政和经济社会管理工作,并服从组织安排;
3.获得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或海外留学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4.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6月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符合录用体检标准。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洛宁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曾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
5.曾被开除学籍或公职的;
6.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7.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
三、引进程序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下午6:30(以接收邮件的显示时间为准)。
2.报名方法:本次招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以下相关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电子版(原件扫描pdf格式)。
(2)最高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学历认证报告原件;海外留学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有学术研究成果的可一并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均为原件的扫描PDF格式)。
(3)报名人员请登录中国洛宁网(www.luoning.gov.c++n),下载《洛宁县2020年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按照要求填写后,发送至邮箱(lnxrcb@163.com)。上传照片的基本要求为:清晰、无变形、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红、蓝、白底),宽高比例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jpg格式,50kb以下。
(4)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和参加测试须使用同一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所学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
3.反馈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采用随报随审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本人报名邮箱,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名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2020年6月30日19:00后,未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考生,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4.县直事业岗位拟引进60人,引进岗位报名人数与引进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2∶1,达不到测试开考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计划数或取消引进岗位。
乡镇事业岗位拟引进20人,报名人数与引进计划数达到2∶1的,正常开考;达不到2∶1的,根据最终报名人数,按照1.5∶1的比例确定招录人数,但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否则不得进入体检。
报考县直事业岗位未被录用的考生,在乡镇事业岗位有空缺且个人面试成绩不低于75分的情况下,可结合个人意愿,按照相关程序调剂到乡镇事业岗位。
5.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全过程。考生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考生与引进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报名、录用资格。
(二)资格复审和测试
资格复审和测试在洛宁县一并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中国洛宁网(www.luoning.gov.cn)公告。测试通过面试方式进行(博士研究生可以免试),满分为100分。
1.资格复审。初审通过人员到洛宁进行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以下资料:洛宁县2020年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2份(正反面打印,带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2份(应届毕业生须由所在学校出具2020年可以取得“双证”的证明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在职应聘人员须另外提供现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分析判断、计划决策、逻辑思维、组织协调、语言表达、应变控制等能力素质。
3.来洛宁复审及测试期间有关费用按照《洛宁县行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相关标准执行,交通费经财务审核后,凭票报销,住宿统一安排,用餐自理。
(三)体检和考察
按引进计划数与参加测试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5(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调查、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可在报考同岗位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进行研究,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对拟引进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引进人员不能按时毕业或取得规定学历学位的,取消聘用资格;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的,需由本人负责与相关单位解除,如不能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解除的,不予聘用。
四、待遇和管理
1.引进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均安排在县财政全供事业岗位工作,最低服务期限5年(含试用期1年),办理聘用手续后,博士研究生确定为八级职员工资,硕士研究生确定为九级职员工资。服务期限内表现优秀的,可按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优先提拔使用。
2.引进的博士、硕士研究生纳入全县优秀人才信息库进行重点跟踪服务和管理。
3.引进的硕士、博士研究生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合同后,分别一次性给予硕士研究生3万元、博士研究生5万元安家费用。服务期内硕士研究生享受每月1000元、博士研究生享受每月1500元的“高层次人才津贴”。在最低服务期限内县直岗位免费提供住房或每月300元住房补贴,依据成绩排序自选其一,房源不足的情况下,享受每月300元住房补贴;乡镇岗位由用人单位免费提供住房。
4.配偶愿意一同来洛宁工作的,由县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按其原单位性质协调相应工作,暂时无法解决的,用人单位可按照不低于洛宁县最低工资标准的50%为其发放一年的生活补贴。引进人才的子女在洛宁上学的,可根据引进人才意愿,安排到公办学校(小学、初中、高中)就读。
5.医疗休假。用人单位每年为引进人才组织一次健康体检,严格落实休假制度。
6.其他待遇。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享受免费游洛宁县内景区政策。
五、其他事项
1.中国·洛宁网为本次引进人才工作的指定平台,有关引进人才的信息及相关事项通过上述平台发布,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并保持通信工具畅通。
2.未尽事宜由中共洛宁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9-66231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