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开放是我国的基本国策,是我国经济发展的不竭动力。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对外开放,中国开放的大门越来越大,开放的层次越来越高。服务业作为我国对外开放的重要内容,是构建新发展格局、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着力点。
服务业是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点领域
我国服务业对外开放的规模日益增长、形式日益多样。我国正处于服务经济加速发展的黄金期,2021年服务业增加值同比增长8.2%,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53.3%。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国内服务的可贸易性大大提高,服务需求明显提升,服务业对外开放的规模和形式都发展迅速,成为我国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着力点。在全球贸易体系中,服务贸易是一个“潜力板块”,未来其在全球贸易中的地位还将不断提升。从跨境交付、境外消费、商业存在和自然人流动四种服务贸易模式来看,我国通过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明确了商业存在这一模式的开放程度,并通过年度修订的负面清单不断降低该模式下的准入限制。海南自由贸易港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则在国民待遇、市场准入、金融服务跨境贸易等方面规定了其余三种服务贸易模式的开放水平。高水平开放要求服务业在风险可控的更大范围内开放,以开放促竞争,促创新,提升各领域服务品质,丰富全方位对外开放内涵。我国通过扩大流通性服务业开放提高生产率水平、扩大生产性服务业开放促进产业升级、扩大个人服务业开放提升消费水平、扩大社会服务业开放完善社会福利,有利于形成公平、透明、高效的一流营商环境。与此同时,推进服务业高水平开放,能够凸显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促使全球优质服务产品和要素资源流入国内市场,通过集聚效应促进国内服务业要素禀赋结构升级,并进一步激发国内市场活力。
推进服务业高水平开放,有助于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外贸外资平稳发展。一方面,通过畅通生产、交换、消费环节,巩固国内大循环的主体地位,促使服务业供给端总量增加和质量提升。在生产环节,先进的生产性服务业带来的示范效应和竞争效应,能够为制造业转型升级提供更好服务。在交换环节,更高水平的服务业供给带来更加顺畅高效的流通体系,能够更好地连接生产与消费,畅通经济内循环。在消费环节,高水平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有助于增加高端服务供给,更好满足国内的服务需求。另一方面,通过提升全球分工地位,进一步提高我国国际经济循环水平。服务贸易是连接全球价值链分工的纽带,高水平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有助于提高服务贸易的自由化、便利化程度,使本国企业深度参与全球价值链,同时吸引优质要素流向国内。高水平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办好进博会、服贸会、广交会和即将在海南举办的首届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等国际性、区域性重大展会,有利于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为经济高质量增长保驾护航。
推进服务业高水平开放,有利于抢抓《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生效机遇,开拓服务贸易市场空间。Rc++EP是目前全球最大的自由贸易协定,区域内90%以上的货物贸易最终将实现零关税。RCEP覆盖约占世界一半的人口,成员国年生产总值约占全球的三分之一。RCEP生效后,研发、技术、资讯、人才、设计、专利等与生产相关的服务需求,仓储、运输、金融、保险等与货物贸易相关的服务需求,以及旅游、养老、教育等与要素流动相伴的服务需求,均会出现明显上升。我国推进服务贸易的高水平开放,有利于把握RCEP生效实施带来的超大规模市场空间,推进服务贸易的高水平开放,全面履行RCEP所有承诺和义务,实现商业服务与分销、娱乐、运输等服务的全面自由化,在法律和会计等专业服务、速递服务、建筑及工程服务、排污和废物处理等环境服务、旅馆和餐馆等旅游服务、铁路和公路运输服务等领域履行最惠国待遇承诺,推动服务贸易发展迈上更高台阶。
推进服务业高水平开放,有利于对标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营造一流营商环境。当前,国际政治经济形势复杂多变,高标准服务贸易规制成为新一轮国际经贸规则重构的重点。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要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不断拓展对外经贸合作,深入实施外资准入负面清单。负面清单模式大大提高了市场准入的确定性,有利于增强区域内的投资信心,促进区域上下游价值链融合,完全契合党中央“中国开放的大门会越开越大”的承诺,我国一些先行先试地区在对标国际经贸新规则方面可以作出更多积极探索。负面清单也提升了跨境服务贸易的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有利于营造更加良好的营商环境。
推进服务业高水平开放,有利于推动跨境数字贸易发展,为高质量发展培育新动能。数字经济的发展能够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数字贸易则是传统贸易在数字经济时代的拓展与延伸,是外向型数字经济的核心内容。中国数字贸易具有比较优势,但在全球规则制定方面的话语权不高。推进服务业高水平开放,可以为数字贸易发展提供新机遇,提升我国在全球数字贸易规则制定中的话语权。一方面,发挥我国在跨境电商、移动支付等领域的优势,运用数字技术提升服务的可贸易性,催生更多数字贸易新模式新业态,为我国参与国际竞争开拓新空间;另一方面,对接高水平数字贸易国际规则,有助于我国在国际数字贸易规则体系中不断提升话语权。
推进服务业高水平开放的着力点
回顾我国服务业对外开放历程,渐进有序是总基调,开放层次不断加深,开放成果逐步凸显。但总体来看,开放水平、发展动力仍显不足。面对国际政治经济新形势,统筹推进服务业实现更高水平开放是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
不断完善和健全服务业管理体制机制,加快构建统一高效、开放包容、多元共治的管理体系,最大程度激发服务业市场活力。分类有序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既要接轨国际统一规则,也要充分考虑本国国情。注重加强对重点服务业领域的风险防范,对涉及国家重大经济安全、意识形态等的领域,必须进一步完善管理措施,利用新兴信息技术不断提升各部门对相关服务业的协同监管水平。
发挥好自贸试验区、海南自贸港以及服务业扩大开放示范试点地区等的招商引资作用,依托这些先行先试区实行更高水平的服务业开放,鼓励其在金融、教育、知识产权和数字贸易等关键领域,探索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为统筹开放与安全积累更多更好经验,探索建设有利于提升服务业开放水平的新平台。
进一步对标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提升制度型开放水平,打造优良营商环境。建立健全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制度,实行以“既准入又准营”为基本特征的服务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政策。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做好压力测试,提升适应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的能力。落实外资准入后的国民待遇,深化“放管服”改革,简化审批流程。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规制,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健全人才引进机制,为紧缺的国际高层次人才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全面深化以告知承诺为基础的审批制度、以信用为基础的监管制度、以标准化为基础的政务服务制度、以法制化为基础的政务保障制度,不断提高政府服务效能,着力打造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制度环境。
探索数字贸易发展,加快服务贸易转型升级。做好5g、物联网等现代数字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构建高效信息网络系统,推动跨境电商、海外仓等新业态发展。加快打造数字贸易示范区,主动对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等高水平数字贸易协定,进一步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引进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数字贸易企业,积极培育合作新增长点。注重预防数据跨境流动可能带来的风险,守住安全底线,维护国家数据安全,提升数字贸易治理水平。
(作者:梁 鹏 徐丹丹,分别系北京工商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北京工商大学副校长,均系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21AGL012〕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