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舞蹈学院
一.学院介绍
北京舞蹈学院是中国舞蹈教育的最高学府,是国内外公认的“舞蹈家摇篮”。学校于1999年获得舞蹈学硕士学位授予权;2005年获得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授予权。北京舞蹈学院在创建中国特色、世界一流舞蹈大学的进程中,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不仅积累下了舞蹈表演、舞蹈教育、舞蹈编创、舞蹈史论等方面的众多学术成果,而且拥有众多卓有成就的专家学者担任硕士研究生导师。学校欢迎有志从事舞蹈艺术研究和舞蹈专业实践的广大学子报考。
2018年预计招收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30名,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37名,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50名(具体招生人数根据生源情况及教育部下达的当年招生人数为准)。
二.培养目标
北京舞蹈学院招收硕士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舞蹈艺术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和艺术教育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舞蹈表演、教学或编创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三.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我院研究生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在职人员报考我院研究生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单位的同意。
6.专业型艺术硕士(MFA)不接收跨专业方向考生报考。
四.收费标准
现阶段我校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费按照每生8000元/年标准收取;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按照每生20000元/年标准收取。
非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按照每生20000/年标准收取。
被我校录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奖学金、助学金等待遇,按我校相关规定执行(非全日制不享受奖、助待遇)。
五.同等学力
同等学力考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时,另增加“舞蹈学导论”、“舞蹈教育学”两门本科基础课笔试。
六.专业目录
2018年北京舞蹈学院
研究生招生目录及考试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