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北京市相关文件,结合我报考点实际情况,现将北京工业大学报考点(报考点代码:1105)公告公布如下。
凡拟选择北京工业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网上报名前,请务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及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认真阅读《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北京市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须知》及全部公告信息、《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北京工业大学报考点公告》、《北京工业大学2019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等,符合规定的条件并满足我报考点公告的要求后,方可选择北京工业大学(1105)为报考点。因不按公告要求错选报考点造成不能现场确认、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一、以下考生可选择北京工业大学报考点(报考点代码:1105)
1. 报考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单位代码:10005)、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招生单位代码:84901),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
(1)往届考生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户口所在地为北京;
②工作单位且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均在北京;
以上两类考生现场确认时,须提供户籍证明(户口簿)或档案在京证明。
③报考单位为北京工业大学且考试方式为单独考试的考生。
报考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北京工业大学2019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所规定的报考条件,并按学校要求在网上报名前须征得拟报考学科所在学院(部、所)和研究生院同意,于10月15日前填写《北京工业大学单独考试报名资格审查表》并提交本人及所在单位签署后的“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协议书”(一式三份),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人才培养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
(2)应届生:本科就读学校在北京的应届本科生,现场确认时须提供所属高校有效期内的学生证(每个学期均注册)。
2. 报考京外招生单位“全国统考”考试方式且符合上述(1)、(2)条件之一的考生(不含报考应试考试科目“业务课2”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考试答题纸需要超过A3图纸大小、考试时间为3小时作图类的专业的考生,以及报考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的考生)。
二、以下考生请不要选择北京工业大学报考点
1. 不符合本公告第一项中1、2条件的考生。
2. 报考京外招生单位,考试答题纸需要超过A3图纸大小的考生。
3. 报考京外招生单位,考试时间为3小时的作图类考生。
4. 报考京外招生单位,报考应试考试科目“业务课2”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专业的考生。
5. 报考京外招生单位“管理类联考”、“法律硕士联考(法学、非法学)”考试方式,及报考招生单位为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的考生。
三、其他说明
1. 网上报名时,考生务必认真填写并仔细核对本人的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和考试科目等重要信息。按照政策规定,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且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 为确保考生能够顺利考试,北京工业大学报考点将于10月16日、10月23日、10月26日、10月30日在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anzhao.bjut.edu.cn/)上公布不符合我报考点要求的考生名单,请及时关注并尽早更改报考点选择。网报期间,我报考点将根据最大容纳考生数量,结合已报名交费考生人数,适时关闭报考点接收报考京外招生单位考生报名的功能。
3. 缴费及退费事宜,须按北京市网报须知及公告中的相关要求进行。请考生务必于网上报名期间在网上支付报考费,现场确认期间一律不接受现场补交费。
4. 考生学历应符合报考相关要求。考生网报前,先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按照查询到的学籍学历信息,准确进行网上报名的信息填报。往届生应注意正确填写学历证书编号和学位证书编号。
5. 报名系统网报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必须尽早按照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要求,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学历(学籍)认证,并务必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否则北京工业大学报考点将不予进行现场确认。
因部分学历(学籍)认证时间周期长,建议考生及早到进行认证,以免影响后续的现场确认、考试和录取。
6. 考生填写的网报信息我校将在政审及调档中进一步核查,凡是误填、错填报考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网报信息与考生人事档案信息无法核实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因涉及将来政审、转户口、调档案等问题,请考生如实填写学习工作单位、户口所在地、档案所在单位等信息。
7. 不按公告及相关政策要求报名、因网报信息误填、错填、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8. 网报结束后,选择北京工业大学报考点且符合报考点条件的考生务必于2018年11月8日-10日8:30-16:00持本人相关证件到我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进行电子照相和信息采集。我报考点现场确认的具体要求,请于11月初登录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anzhao.bjut.edu.cn/)查看通知。
9. 考生应当在2018年12月14日至12月24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8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