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结构,提高学生的就业创业能力,为高校毕业生创造更多再学习机会,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兰州财经大学结合自身办学实际,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根据工作相关要求,特制定本招生简章。现将招生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兰州财经大学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专业
二、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获得兰州财经大学、兰州财经大学长青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的2018届、2019届、2020届未就业的本科毕业生。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要求。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4.学生可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专业类信息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为准。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符合条件的考生即日起至2020年8月5日17:00前,将以下纸质版材料原件扫描或拍照生成pdf格式文件(文件名:“原学校+报考专业名称+姓名”)发送至邮箱zhaojiuc++hu@lzufe.edu.cn,所需材料:
1.《兰州财经大学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表》(见附件);
2.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3.考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4.大学已修课程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公章);
5.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报告单;
6.本科在校期间综合素质的相关材料(竞赛获奖、奖学金等),
7.个人自述:包括本科学习期间简要经历、经验、能力及报考专业意愿和学习计划,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写作,不超过1000字;
四、录取办法
学校对报名考生采取申请-审核制的方式录取:
1.由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第二学士学位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核;
2.学校根据本科学习期间专业学习成绩、综合素质和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评价;
3.学校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及学校综合评价结果择优录取;
4.拟录取考生名单将于2020年8月在兰州财经大学本科生招生网站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按教育部和甘肃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办理录取手续。
5.申请第二学位考生可以填报两个专业志愿,报名表中未填报第二志愿,则视为放弃第二志愿;
6.学校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对招生计划的要求执行;
7.考生可于8月上旬登录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查询录取结果,(具体登录方式点击结尾处“了解更多”)
五、入学要求
1.被录取考生须持我校的录取通知书和相关证件,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日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报到时无法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的,取消其入学资格。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事先向学校招生办公室请假,请假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无故超过一周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入学后,学校将对学生所提交的报名材料原件进行全面复查,对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者,以及未能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核实有关证书信息的,取消入学资格。
3. 本人签字确认的《兰州财经大学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表》原件,需交到报到学院,由学校招生办公室留存装入学生档案。
4.第二学士学位生在校期间不得申请转专业。
六、收费标准
上述4个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学费标准均为:3800元/人·学年;住宿费:900元/人·学年。
以上收费标准如有变化,则按新标准执行。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薇乐大道4号(和平校区)
邮政编码:730101
咨询电话:0931-5259988
(查询学校网址点击结尾处“了解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