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财经大学简介
创建于1917年的上海财经大学是一所以理论经济学科为基础,应用经济学科和管理学科为重点,“经、管、法、文、理”多学科协同发展的国家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
上海财经大学是首批进入国家“211”工程建设的高校之一,是全国首批设立社会科学(经济学)博士后流动站的院校之一,也是全国首批具有博士、硕士学位和工商管理硕士(mba)授予权的院校之一。2002年底获准于香港设立了研究生教学点,成为最早在境外开展研究生学历学位教育的内地高校之一,并荣获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优秀学校”称号。
学校目前拥有会计学、财政学、经济思想史3个国家级重点学科;拥有4个财政部重点学科、3个上海市重点学科;并拥有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 3个博士后流动站,44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6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74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以及36个本科专业。
一、招生专业、类别
上海财经大学对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的专业见“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和“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招收的研究生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兼读制)两种。其中,上海财经大学校本部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均为全日制,招收非全日制(兼读制)硕士研究生的专业和研究方向为工商管理硕士02-04方向、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11方向,其余专业或研究方向硕士研究生均为全日制。香港研究生教学点仅招收非全日制(兼读制)博士研究生,详见“上海财经大学香港研究生教学点2021年对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自主招收研究生方案”。
二、报考资格
1.考生所持身份证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港澳地区考生持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2.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3.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4.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5.报考专业学位硕士生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的人员,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报考法律硕士(法学)的人员,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
(3)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和公共管理硕士的人员,为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的工作经验;或高职高专毕业后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6.报考应用统计硕士上财-波士顿大学数理金融和金融科技方向的考生需在复试之前达到波士顿大学的相关最低录取条件:①有效期内的雅思或托福成绩:雅思每个部分必须6.5分及以上或Pbt最低分数为600分或IBT最低分数为90分;
②项目申请其他支撑材料,详见应用统计硕士上财-波士顿大学数理金融和金融科技方向招生简章。
三、报名和考试
参加内地(祖国大陆)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相关规定如下:
1.报考点
(1)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
邮编:100081,
电话:010-68945819,
图文传真:010-68945112;
(2)上海:同济大学(研究生院):
上海市杨浦区四平路1239号,
邮编:200092,
电话:021-65982683,
图文传真:021-65988292;
(3)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69号,
邮编:510631,
电话:020-38627813,
图文传真:020-38627826;
(4)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
电话:00852-28936355,
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5)澳门:澳门高等教育局:澳门罗理基博士大马路614A-640号龙成大厦5-7 楼,电话:00853-28345403,
图文传真:00853-28701076。
上述报考点负责招生宣传、组织考生报名和联络考生等工作。
2.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按照报考点规定的方式进行网上(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纳报考费。
(1)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1月1日-1月 15日,全天24小时接受网上报名。
①考生登录“内地(祖国大陆)高校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
(网址为 http://www.gatzs.c++om.cn/)”
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②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③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网上(现场)确认确认时间:2021 年1月31日前,具体时间详见报考点公告。
①所有考生均应按报考点要求对报名信息进行网上(现场)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②考生网上(现场)确认时应按规定提交本人网上报名编号、有效身份证件、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但须提交应届在读证明原件)或同等学历文凭,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③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④考生按报考点要求缴纳报考费。
⑤报考点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签字确认后交报考点留存。
⑥考生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副本。
3.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由上海财经大学组织。根据境内外疫情防控形势、防控要求和学校工作实际,上海财经大学2021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入学考试拟采取网络远程考试形式。
(1)博士研究生除香港研究生教学点自主招生入学考试方式另行规定外,上海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的入学考试方式为“申请考核”制,具体流程为:网上报名→递交报考材料→初审→资格审查(仅针对进入综合考核阶段考生)→综合考核→拟录取公示。综合考核计划于2021年4月10日至11日进行,考生向上海财经大学递交报考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和参加综合考核安排等请考生密切关注。
(2)硕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① 初试
初试科目: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和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初试科目为外国语及管理类综合能力;报考其他专业硕士研究生,初试科目为一门外国语和两门业务课。各专业初试科目详见上海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初试计划于2021年4月10日进行,考试方式为网络远程笔试。具体考试安排以下载的准考证为准。
②复试
复试是研究生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专业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创新精神及综合素质等,是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采取网络远程考试的方式,计划于2021年4月11日进行。复试内容一般包括专业综合知识、外语及综合能力,具体安排请考生密切关注上海财经大学的相关通知。
四、录取和入学
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入学考试成绩、体检结果等,综合审查后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录取名单由学校报省级招办审核,并报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和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备案。“录取通知书”由上海财经大学直接快递寄发考生本人。
新生于9月报到入学。新生报到后,由学校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五、学习年限和学位
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为3-4年,其中经济学院、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城市与区域科学学院(财经研究所)、金融学院、商学院、统计与管理学院、法学院、数学学院各专业学习年限为4年,人文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各专业学习年限为3年。上海财经大学香港研究生教学点所设专业学习年限另行规定。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学业,可申请延长学习年限,累计最长学习年限一般不超过六年。
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2-3年。其中工商管理硕士02-03方向、公共管理硕士和会计硕士11方向等专业研究方向学习年限为2.5年,西方经济学、7数量经济学、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法律硕士(非法学)、基础数学、应用数学与计算科学、概率论与数理金融、最优化与控制、应用概率等专业或研究方向学习年限为3年,其他专业或研究方向学习年限均为2年。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学业,可申请延长学习年限,累计延长学习年限一般不得超过一年。课程学习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可授予相应学位。
六、学费标准
上海财经大学校本部学生:
博士研究生:哲学(代码 0101)和马克思主义理论(代码 0305)一级学科学制内每学年学费为9000元,其他学科学制内每学年学费为10000元。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哲学(代码 0101)、马克思主义理论(代码 0305)和中国语言文学(代码 0501)一级学科学制内每学年学费为7000元外,其他学科学制内每学年学费为8000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如下:
该方向为国际合作项目,其中1.5年在上海财经大学学习,1.5年在波士顿大学学习,学费标准为人民币200000元+外方学费,外方学费根据学分互认原则,学生修读国内相应课程学分后,外方学校给予相应学费减免后的学费。
学费按学年交付,首次于入学报到前付清。香港研究生教学点学费标准另行规定。
七、管理
研究生教学管理工作由研究生院和学生所在学院(所)分工负责,其他管理工作由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暨港澳台办公室负责。
八、其他
1.新生入学时,所持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须与学习期限相适应,或至少一年。
2.符合港澳台研究生招生报名条件者,既可参加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考试,也可参加全国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入学考试科目不设思想政治理论。
3.经教育部批准,上海财经大学除参加教育部组织的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招生考试之外,每年秋季可自主组织针对上海财经大学香港研究生教学点的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招生考试。具体办法见“上海财经大学香港研究生教学点 2021年对香港、台湾、澳门地区自主招收研究生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