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辉/@央广网
近日,中青宝老总李瑞杰强制规定员工“五一”假日加班,并表明“‘五一’所有加班且沒有加班费,不服气的,立刻炒掉”。聊天截图曝出,在网络上引发网友热议。
“五一”五一劳动节是归属于劳动者的法定节假日,做为上市企业,却有悖劳动者请假权,强制员工无尝加班,不但沒有“人情世故”,也是忽视相关法律法规,不重视员工利益。
“情急之下”并不是违规的原因。依据在我国劳动合同法、劳动法和《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要求,用人单位节假日日分配员工加班,理应与公会和劳动者商议,不可以强制员工加班。并且,劳动合同法也明文规定,法律规定请假日分配劳动者工作中的,应付款不低于薪水百分之三百的工资酬劳。由此可见,强制规定员工在“五一”假日无尝加班是清清楚楚的违纪行为。
这并不,绝情又没法的强制加班,让中青宝深陷了社会舆论漩涡。5月1日,中青宝就这件事公布道歉申明。声明称,应对新冠疫情等不良危害,在一季度沒有进行明确绩效总体目标的情形下,企业老总情急之下在企业内部结构群内发布了不适当观点,引起了消极社会舆论,对企业形象导致了不良危害。可是,“情急之下”便是忽视法律法规的借口吗?更何况,要是没有社会舆论发醇,“被加班”的员工利益又要怎样确保?
法律法规是不可逾越的底线。事实上,以放弃员工休息权、请假权为成本换公司发展,也是自断青山路的一招臭棋。公司销售业绩,想利用工作中日加班加一点、占有礼拜天時间加班、带薪年休假抵税等方法,把新冠疫情导致的损害夺回,这根本可以了解。可是,应见到,重视尊重员工才算是公司乘势而上的关键宝物。与其说以强制加班寒了员工的心,比不上加强沟通、提高了解,让员工甘心情愿与用人单位风雨同舟、渡过难关。
公司可以“骄纵”,法律法规却不可以做旁观者。劳动者要敢于消费者维权,绝不允许“做哑吧”,任由公司“一言堂”。此外,更主要的是,有关监管机构要立即跟进,让法律法规长牙齿,用法制为劳动者“撑着”,让公司从这当中汲取教训,让劳动者合法权利不因放假而“放假”。
今天编写 邹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