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记者 蒋子文
在近日召开的国家税务总局全系统警示教育大会上,通报了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党委委员、 总会计师高萍及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副局长林枫违纪违法问题。
据1月8日出版的《中国纪检监察报》报道,十九大以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会同国家税务总局党委已连续4年召开税务系统警示教育大会。此次大会上,播放了山东省税务局原党委委员、总会计师高萍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片播放后,驻国家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人现场通报了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原副局长林枫违纪违法问题。
报道称,警示教育片披露,高萍涉嫌单独或伙同他人收受财物5600余万元,涉嫌不征、少征税款9100余万元,给国家税收带来严重损失。现场通报指出,林枫利用在总局机关的职务影响力,向系统多名领导干部说情打招呼,为请托人在个税代征、土增税清算、风险应对、税收违法案件处理处罚等方面提供便利,干扰税收征管秩序,污染政治生态。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介绍,税务机关工作人员违背事实和法律、行政法规,徇私舞弊,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的行为表现在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务检查等税收征管的各个环节。所谓不征,是指税务机关工作人员明知纳税人应当缴纳税款,但是不向其征收,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擅自决定纳税人免缴税款。所谓少征,是指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向纳税人实际征收的税款少于应征税款,或者明知不具备减税条件,弄虚作假擅自决定减税。
公开资料显示,高萍,女,汉族,1962年9月出生,山东莒南人,在职研究生学历,工学学士学位。1983年7月参加工作,1989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参加工作后,高萍一直在山东税务系统工作,于2017年4月任山东省国税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后担任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党委委员、总会计师。
2021年4月1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援引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江苏省监委消息通报称: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党委委员、总会计师高萍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她于8个月后被通报“双开”。
官方通报指出,高萍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消费卡;组织观念淡薄,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利用职权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利,违规参与营利活动;干预插手税务执法活动;家风不正,对家人失管失教;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税收征缴、企业经营、人事调整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造成国家税收重大损失。
值得一提的是,查办高萍案也是垂直管理单位纪检监察体制改革逐步深化后,“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的又一成功案例。
2021年10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刊文称,高萍案件涉及人员多,案情较为复杂,调查取证需跨省进行。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第三监督检查室、江苏省纪委监委领导下,查案过程坚持违纪违法一起查工作原则和纪律审查监察调查双立案工作模式。
“我们对高萍涉嫌违纪问题纪律审查立案,南京市监委对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监察调查立案,确保违纪违法同步研究、审查调查一体推进。”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人说,在“组地税”协作配合下,此案中涉及异地、多人的留置行动得以顺利实施,案件在短时间内取得重大进展。
责任编辑:王俊 图片编辑:张同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