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张掖市靠实责任、务实举措,明确“法律进宗教场所”工作标准,深入开展“三学一做”学习教育,积极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推动“法律进宗教场所”活动深入开展。
一是明确“法律进宗教场所”工作标准。印发《关于 “法律八进”示范点创建工作的通知》,细化工作标准,推进法律进宗教场所“七有”,即每年至少对辖区内的寺庙入寺进行一场(次)座谈式、互动式法治宣讲;每年组织一次面向僧尼的法治培训,面向僧尼的各类培训班都要有计划地安排法律专家开展法治培训;编发“以案说法”普法读物,开发法治文化生活用品,用直观形象、通俗易懂的方式引导寺庙僧尼学法用法;每个寺庙有一个法治宣传栏、有一个法律图书角;在寺庙加强“法律明白人”培养,每一个寺庙至少有一名“法律明白人”;每个寺庙设有法律服务联系点,使有法律需求的寺庙和僧尼能方便快捷得到法律服务。
二是深入开展“三学一做”学习教育。在全市各宗教场所广泛开展“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中华文化、学习法律法规,做合格教职人员”学习教育活动,组织全市教职人员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和公民意识,正确认识和处理国法和教规的管理,树立依法管理宗教是对宗教最大保护的理念,自觉接受国家依法管理,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自觉做爱国爱教、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三是深入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由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委等部门单位牵头,在全市组织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突出爱国主义、政策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不断完善宗教场所日常管理制度,持续加强宗教依法管理水平,引导广大教职人员以法为依,正信正行、崇德向善,为建设幸福美好金张掖汇聚正能量、作出新贡献。
来源:金张掖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