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报记者 高鹏
河南金博士种业公司(以下简称“金博士”)享有“郑58”的植物新品种权,据了解,近年来“郑单958”一直是我国重要的玉米种植品种,在2007年和2008年两年种植面积占全国当年玉米播种面积的近30%。
2014年8月,北京某种子公司未经“郑单958”母本“郑58”权利人金博士的许可,生产、销售“郑单958”玉米杂交种,被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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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考虑该种子公司的销售额等因素,郑州中院一审判决其赔偿金博士损失4950万元及合理开支2万元。
一审宣判后,该种子公司提起上诉,二审双方达成调解,其赔偿金博士2700万元。
4月25日,在第18个世界知识产权产日前,郑州中院知识产权综合审判庭庭长赵健良说,此案的典型意义在于,河南是农业大省,植物新品种对农业发展、农民增收有着重要意义。
她提到,在育种行业,植物新品种的培育周期长,成本高,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此案一审判赔数额创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判赔数额新高,体现了通过司法手段加大对植物新品种权的保护力度,有效遏制侵权行为的发生。(河南商报编辑华丽娟 首席编辑 徐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