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张皓
近日有网友曝料称,她于315当天从广东佛山明星翡翠店购买了60万元的翡翠手镯被骗。4月8日,涉事商家对极目新闻记者称,目前与客户仍在沟通中,实在不行就走法律途径。
消费者吴女士爆料称,她在佛山明星翡翠店购买一只翡翠手镯,于3月14日、15日各支付30万元,共计60万元。商家将手镯通过快递寄送,并承诺48小时鉴赏期不满意,可退货退款。未料吴女士付款后,发现商家已经注销了工商营业执照。翡翠手镯到货后,她发现实物与图片不符,要求退货退款也失败。她希望有关部门可以帮忙讨回被骗金额。
对此,北京市盈科(西安)律师事务所胡长律师分析,若当事商家所出售的手镯确属虚假产品或物价严重不对等,在鉴赏期内拒不退还款项,且注销营业执照,可以认定非法占有目的明显,涉嫌构成“诈骗罪”;如商家不存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情形,消费者可向人民法院进行起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4月8日下午,明星翡翠店属地辖区平洲派出所工作人员告诉极目新闻记者,他们曾接到过类似警情,多为消费纠纷,消费者如果觉得被诈骗,可前来派出所实地报警。否则,可通过市场监管部门协调,也可上法院起诉维权。
极目新闻记者查询工商信息发现,明星翡翠店成立于2018年,经营范围包括珠宝首饰零售,于今年3月14日注销,不过所留手机号仍能打通。
接听电话的宋先生称,60万元的那只手镯是真翡翠,客户不满意要求全额退款,而他只是中间商,需要与供货商协商。按照正常流程,应该是客户把货退回来后,他们才退钱。而现在的情况是,他们已经先向客户退了20万元,客户则没有把手镯寄回来。
至于商店注销工商营业执照一事,宋先生称他是2月份提交了材料,到3月份才审批下来,并不是当天卖完手镯以后注销的。
据了解,吴女士目前已就此事起诉至法院,案由为“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本月底即将开庭。对此,宋先生表示,目前双方仍在协商中,他们也在准备材料,准备反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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