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 哄抬价格?最高罚款300万元!这个地方→
4月30日,辽宁省丹东市召开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通报丹东市疫情防控最新消息:根据近期市场价格检查和群众投诉举报,丹东市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尤其是蔬菜价格上涨。丹东市市场监督局立即成立生活必需品和防疫物资价格控制专班,启动疫情特殊时期价格执法专项应急预案,采取多项措施稳定物价。
严格控制蔬菜入口,防止蔬菜来源价格上涨。4月26日,丹东市市场监督局组织执法人员对丹东市最大的振安区东齐路原大型蔬菜批发市场进行突击检查,对各种蔬菜批发价格进行登记调查,对大型卡车运费进行调查,未发现价格上涨行为。执法人员当场发出《价格提醒警告》,警告经营者严禁借疫情涨价,并安排专人每天巡查。
实施价格干预措施,明确哄抬价格认定标准。丹东市市场监督局发布《市场监督部门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哄抬价格最高可处300万元罚款》等警示提示信息,实施价格干预措施:明确口罩、消毒杀菌用品、抗病毒药品及相关医疗器械的进销差额不得超过30%;日常生活所需的米、面、油、肉、鸡蛋、蔬菜、牛奶等民生商品、口罩、消毒杀菌用品、抗病毒药品及相关医疗器械等防护防疫用品应纳入哄抬价格的适用范围,明确哄抬价格认定标准:即进销差额不得超过本交易场所同一商品或同类商品的最高进销差额。警告经营者超过规定的进销差额属于哄抬价格行为,最高罚款300万元。
加强执法检查,坚决查处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丹东市市场监督局重点关注生活必需品和防疫物资的价格波动,组织市场监督部门加强执法检查,严厉查处哄抬价格、囤积、价格欺诈、未执行价格干预措施、未按规定明确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