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发布”微信公众号28日消息,3月27日0时至24时,鞍山市新增2例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含1例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现将行程轨迹公布如下:
病例3:系盘锦确诊病例付某密切接触者,手机销售人员。现住址:鞍山市台安县高力房镇手机总汇。
其行程轨迹已于3月27日发布。
3月26日经市级专家组综合流行病学史、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测和影像学检查等结果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3月27日转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病例4:系盘锦确诊病例付某密切接触者,蔬菜批发市场个体商户。现住址:台安县高力房镇农民新区。
3月13日-16日居家无外出;
3月17日17:00左右曾到汇鑫超市购物;
3月18日-19日居家无外出;
3月20日10:30左右曾到汇鑫超市购物;
3月21日12:00左右乘坐三轮车到宏源蔬菜批发市场;19:30左右到汇鑫超市购物;
3月22日居家无外出;
3月23日7:00左右到汇鑫超市购物,随后到高力房镇韵达快递点(乾海尚城)取快递,8:00左右乘坐三轮车到宏源蔬菜批发市场,12:00左右乘坐三轮车到韵达快递点。
3月24日-26日居家无外出。
3月26日22:00作为盘锦市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进行隔离管控核酸检测,结果异常,后被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3月27日,经市级专家组综合流行病学史、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测和影像学检查等结果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请与上述病例有时空交集的市民朋友,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屯)、属地疾控中心报备,配合落实相应疫情管控措施。
面对疫情,请广大市民非必要不离鞍,继续保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距离等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不聚集、不扎堆儿。时刻关注自己和家人的身体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应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尽快到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如实告知14天活动轨迹及接触史。接种新冠疫苗是预防控制新冠肺炎传播的最经济、最有效的措施,也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义务和责任,请符合新冠疫苗接种条件的市民尽早主动完成疫苗全程接种,携手共筑全民免疫屏障。
来源:鞍山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