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与广发银行增资的关联交易进展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批准,本公司拟认购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拟增发股份。该交易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详见本公司于2017年4月2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参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关联交易公告》(临 2017-017)。
截至2018年12月14日,本公司已完成与广发银行股份认购协议(“协议”)签署和认购款项支付等工作(“本次认购”)。根据协议约定,本公司认购广发银行1,871,875,329股每股票面价值为人民币1.00元的普通股,每股认购价格为人民币6.9511元,认购价格合计为人民币13,011,592,599.41元。
本次认购完成后,本公司合计持有广发银行股份8,600,631,426股,持股比例保持43.686%不变。本次认购将不会导致广发银行构成本公司之附属公司,且不影响本集团(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
截至本公告日,广发银行已办理完毕本次股份增发的验资。至此,本次交易已完成。
特此公告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