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是不是私企里压工资2个月的极少,压15天的很多?下面谈谈笔者对此问题的认知与看法,欢迎读者和网友朋友们批评指正。
我认为,题主所谓的“压工资”,应该是指劳动工资的实际发放时间,被人为大大错后,即与正常的“月末资”发放时间,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也就是说,“压工资”做法,与正常时间段内的工资发放,它们是概念与性质完全不同的两码事,且不可同日而语,混为一谈的。
众所周知,在企业单位,尤其在中小微企业里,工人岗位工作人员,大多采用“月末资”的发放方式,也就是在下个月发放上个月的劳动工资的方法。至于具体的工资发放时间,既有在下个月的上旬发放的,也有在下个月的中、下旬发放的。也就是说,必须在岗位工人劳动付出后的一个月之内,必须将工资发放到工人手中。很显然,题主所谓人为“压工资”的问题,则是超出上述正常发放时间,即超过一个月以上时间,才发放上上月劳动工资的行为与做法。
总之,正常的“月末资”发放,是应该而且能夠理解的。而“压工资”做法是不可接受的。也就是说,劳动工资按时足额发放,这是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是应该而且必须得到切实保障的正确主张,也是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所明确规定的。而题主提出的,且大量存在的“压工资”错误做法,是违反有关政策规定的,是对广大劳动者合法获取劳动报酬权益的侵权与侵害,是在坚决反对并须予以纠正之列的错误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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