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两会即将召开,全国政协委员,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鲁晓明将向大会建议修改《民法典》1047条的规定,将结婚年龄规定为“结婚年龄,不得早于十八周岁。”鲁晓明表示,当前,我国的法定结婚年龄为男满22岁,女满20岁。(3月3日《信息时报》)
我国逐步迈进老龄化社会,出生率降低,人口结构老化,将严重影响未来的经济社会发展。根据这名全国政协委员的建议修改《民法典》,将法定婚龄降至18岁周岁,确实可以缓解人口老龄化进程,有助改善人口结构。但提高人口出生率不能光靠“婚龄降至18岁”,还要有配套性激励措施,鼓励育龄人口愿意生育才行。
《民法典》第1047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这一法定结婚年龄,沿袭了原婚姻法的规定,是基于上世纪八十年代人口增长远超社会承载能力的现实国情,为了控制人口快速增长,在倡导“晚婚晚育”的理念下确定的结婚年龄。近年来,我国劳动年龄人口和育龄妇女日趋减少,人口出生率逐年下降,老龄化进程加快。在此大背景下,降低法定结婚年龄,就显得很有必要,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刺激适婚群体早结婚、早生育,从而快速提高人口出生率,改善人口结构,为今后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力资源保障。
从国外应对老龄化和低出生率的实践来看,其法定结婚年龄,都比我国低不少。如法国的法定结婚年龄为15岁,菲律宾的结婚年龄在16岁,俄罗斯结婚年龄为14岁,日本法定结婚年龄为男18岁女16岁。相比之下,我国现行的法定结婚年龄偏大,具有较大的降低空间。其实,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年满18周岁未成年人,已经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应当赋予其婚育等自主选择的权利,从这一角度来说,法定婚龄降至18岁,完全符合法治精神。
然而,法定婚龄降至18岁,并不等于年满18周岁的男女都会选择结婚。而对结婚年龄的选择,有着很多的因素。随着我国教育体系的完善,一大部分年轻人都可以上大学,接受高等教育,虽然现在大学期间允许结婚,但真正在大学期间结婚的人极少。等年轻人大学毕业时,年龄都已经二十三四岁了,加上就业、住房、经济能力等诸多因素影响,年轻人结婚、生育的年龄越来越晚。在这种现状下,法定婚龄降至18岁,或许对提高人口出生率的作用十分有限,无法阻挡人口老龄化的进程。因此,提高人口出生率不能光靠“婚龄降至18岁”,还要有配套性的激励措施。
笔者认为,法定婚龄降至18岁,具有一定的导向性作用,宜早不宜迟。同时,政府部门应该采取一些优惠政策和奖励性措施,比如,对结婚新人予以购房大幅度优惠或补贴,适当延长婚假时间;在生育和孩子教育、医保等方面,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或补助,等等,切实减轻年轻人婚育的负担和压力,为他们“早婚早育”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如此,我国人口出生率下降趋势才能得到扭转,人口结构逐步改善,人口的“红利”也会早日回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