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买房讯 4月27日,有相关媒体报道称,廊坊市政府发布一则《关于公布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宣布对3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自通知发布起停止执行。在废止的文件中,包括《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2017年6月,该《意见》正式印发,其中指出: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当地3年及以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或纳税证明的,限购1套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已经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或者无法提供当地3年及以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或纳税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当地购买住房。补缴的社会保险或纳税证明不得作为购房有效凭证。当地户籍居民家庭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在当地购买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4月27日16点40分,乐居分别致电廊坊市人民政府及廊坊市住建局,均表示未接到上述通知。廊坊市住建局表示,目前廊坊仍执行非当地居民家庭提供3年社保或纳税证明等相关购房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