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澳门4月25日电 (记者富子梅)澳门特别行政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以下简称应变协调中心)今天表示,根据新颁布第64/2022号行政长官批示的规定,25日10时起,合资格菲律宾籍家务工作准外雇或外雇,可由雇主或雇主之代理人,作出入境限制豁免申请。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和居民需要,《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25日刊登一项行政长官批示,自2022年4月26日零时起,整合、调整及废止目前多份与出入境有关的防疫批示。
据悉,上述开放申请的对象是:菲律宾籍家务工作准外雇或外雇,即已取得家务工作为目的入境凭证,或已获有效的家务工作外地雇员身份证,雇主申请目的为照顾老人、幼儿及患病人士,而准外雇或外雇及受照顾者及其同住人,也已符合新型冠状病毒疫苗接种要求。
应变协调中心表示,根据有关国家或地区疫情风险,不拥有中国内地、香港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居民身份的非澳门居民,14天内未曾到过中国内地、澳门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别行政区以外地方,且属家庭团聚或其他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有密切联系的例外情况,可继续按现行规定向澳门卫生局申请豁免入境限制。
不拥有中国内地、香港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居民身份的非澳门居民,14天内曾到过中国内地、澳门特别行政区和香港特别行政区以外地方,除属上述所指范围内的菲律宾藉外雇人士,下一步开放申请豁免入境限制的对象包括:本地缺乏的外国籍教学或研究人员、教育机构管理人员,以及已获澳门高等教育学校录取的学生,将由教育及青年发展局与劳工事务局协调安排后开放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