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能生活在这样一个好社会,感谢沙坡头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在我无助的时候给我带来了希望,让我虽然经济困难,但依然能够感受到社会的公平正义,让我的合法权益受到保护”。
2022年1月19 日下午,受援人郭某某在宁夏合天(中卫)律师事务所两位律师的陪同下来到沙坡头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向中心赠送锦旗一面、感谢信一封。
2021年6月7日郭某某的丈夫在车内意外亡故,留下她和两个孩子在世上孤苦伶仃,无依无靠,郭某某得知家中购买了国寿农村小额全家福意外伤害保险,可以找保险公司理赔1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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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0元对于别人来说,可能无足轻重,但是对于她和她的两个孩子来说却是一笔可以帮助其渡过难关的救命钱。
于是郭某某带着希望找到保险公司,但保险公司认为其丈夫并非意外死亡,不符合理赔范围。
无奈之下郭某某来到沙坡头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咨询。
沙坡头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耐心接待了郭某某,并对她的问题进行了详细答复。
在向郭某某了解了整个事情经过及其家中经济状况后,因郭某某与保险公司之间的保险合同纠纷不在法律援助的范围内,但考虑到郭某某的家庭已受到重创且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经请示领导协商讨论后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法律援助条例》中有事实证明申请人申请法律援助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向司法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司法行政部门应当予以协调解决的规定,为其办理了法律援助手续,指派宁夏合天(中卫)律师事务所安静、王东两位律师为其办理此案。
为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尽早实现,两位律师多次调取核实案件证据,及时理清案件脉络,把握案件事实,悉心筹备庭审,最终郭某某的保险合同纠纷经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法院审理,支持了郭某某的诉讼请求,帮助郭某某拿到了15000元的保险赔偿金。
这一面锦旗、一封感谢信是当事人对沙坡头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的充分肯定,也是工作人员和办案律师前进的动力和源泉。
今后,沙坡头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将继续在工作中精益求精,切实将我为群众办实事贯穿工作始终,为群众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为维护沙坡头区法治建设和社会公平正义做出更大努力。
来源:法治沙坡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