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屠杀的开始时间一般都以1937年12月13日南京沦陷开始计算,一直持续6个星期的时间为大屠杀高潮阶段,第六个星期过后,日军的暴行在南京逐渐减少。也就是说,普遍上认为南京大屠杀从开始到结束时间大约为42天左右。
但是日军的暴行是不会戛然而止的,而是经历了高潮的阶段之后,逐渐减少的。就像一辆全速前进的汽车一样,想要停车的时候它会由于惯性逐渐减速最后才会停止。所以南京大屠杀的具体结束时间应该如何判定这也是一个需要研究的问题。
那么这个起始时间具体应该如何判定呢?如果细致地研究这段历史会发现,其实日军早在淞沪会战结束,从上海进军南京的途中,就进行了一系列的屠杀行为,但是如果从淞沪会战结束一直到南京沦陷这段时间,其涉及到的时间又太长,范围又太广,那么到底这个起始时间和范围如何界定,又是一个值得商榷的话题。
南京大屠杀时间与范围的界定南京大屠杀作为一个重大的历史事件,当然有必要弄清楚它的时间与地域范畴。这对于研究南京大屠杀的历史,考量更为精准的遇难同胞的人数,是有着重要作用的。
据远东军事法庭的判决书指出:“日军进入南京的最初的六个星期,在南京城内及附近被屠杀的军民总数达到二十万人以上”。
巴兹博士在军事法庭上作证说:“日军在南京城内第二个礼拜至第三个礼拜其恐怖暴行达到最高峰,一直到第六个礼拜过后暴行才渐渐减少。”
南京大屠杀纪念馆前名为“家破人亡”的雕像
从以上这两点我们可以发掘出的信息有如下两点
一:巴兹博士在军事法庭上的证言说的第六个礼拜过后暴行才渐渐减少,那么从暴行开始到高潮再到结束这段时间又持续了多久?
二:远东军事法庭说的南京城内及附近,这个附近二字指的是南京周边的哪些区域?
时间上的计算
严格来说,大屠杀的开始时间,比城陷之日要早。早在攻击南京的日军临近南京时,在其郊县已经出现大量屠杀百姓的暴行。
例如在审判战犯谷寿夫时,军事法庭就列举了12月9日在南京郊外向花村,也就是南京沦陷的前4天,农民蒋氏4兄弟被日军枪杀的事实;工人邵源岭、僧人果诚等,则都是城陷前3日的12月10日被日军杀害的。
战犯谷寿夫审判现场
南京大屠杀的截止时间,我们可以参考一些文献得出一些结论。《安全区档案》中所记载的日军暴行400余件,其时间已延至1938年三月份。市民彭问松在战后的一份陈述书中,报告了日军于1937年12月至1938年2月间,在汤山屠杀难民230人的事实。幸存者龚玉尾在证言中,叙述了自己在1938年3月被日军绑起来放狗咬的悲惨遭遇,最后由于疼的昏迷过去日军误以为他死了才捡回一条命;家住江北石佛寺的农民周长荣,也在1938年3月,被日军指为“中国兵”,遭到毒打,用枪托砸断脊背骨,留下终身残疾。
日本学者笠原十九司认为:“在南京的‘扫荡残敌’虽于1938年1月中旬有所减少,但是当时在南京的日本军队是只允许外国人出城,决不允许外国人进城的,究其原因是害怕目睹暴行的外国人将这些罪行的相关资料传回本国,目的就是想掩盖其在南京所犯下的罪行”。
这也充分说明,日本在这期间仍然在毫无收敛地实施暴行。
德国外交官罗森在一份报告中称:“在1938年2月份至3月份之间,日本人的暴行虽有所减少,但仍不时有抢劫、强奸、杀害难民的消息传来”。
而这个“虽有所减少”,与彻底没有还有很大一段差距,直到1938年3月28日伪政府的成立,治安也基本上稳定下来,南京事件至此落下了帷幕。由安全区国际委员会演变而来的南京国际救济委员会在其总结报告中也认为,几乎经过了四个月的时间,条件才逐渐改善到可以让多数难民回家。”
自1937年12月上旬在南京郊外,一直到1938年的三月底,难民逐渐回到家中为止,大屠杀才结束。因此,将1938年二三月份,也计入日军集中屠杀、施暴的时期,是无可厚非的。
综上所述南京大屠杀的起始与结束的时间,应比日军占领后最初六个星期的时间有所拓展,其开始时间应早于南京城失陷的1937年12月13日,应该是在12月上旬, 结束时间应为1938年3月底,总共历时接近4个月的时间。
范围的界定
南京大屠杀的地域范围,把当时南京所拥有的12个行政区相应的面积与人口划入进去,是无可厚非的。但是日军在南京的暴行不仅仅局限于这12个行政区之内,他还包括南京周边的一些郊县。所以,南京大屠杀的地域范围应该在这12个行政区之内有所拓展。但是具体应该拓展到什么程度,这也是一个非常值得商榷的问题。过分的拓展,则会失去以南京命名的地域性特点。那么如何有限度地扩展,我们可以通过一些文献记载来做具体分析。
李克痕在《沦京五月记》一文中,便提到了日军在江宁县板桥、六郎桥的暴行。日军强迫板桥附近村民,进入水中,搭起人桥,他们肆意在村民身上踩踏并用刺刀乱刺,最终导致大量村民被水淹死或者刺刀刺死,几乎没有生还者;在六郎桥日军强行将三个六七十岁的老妇衣服扒光,并带她们强行游街,之后被强奸杀害。
崇善堂的埋尸4分队记载,其收敛尸体的地点从南京的城门外一直延伸至江宁县的方山,仅这一条路线,就埋尸25490具。
美国斯迈思教授在名为《南京战祸写真》的调查报告中,即以江宁、句容、溧水、江浦、六合五县作为进行农村调查的对象。可以明确看出,斯迈思教授已经把这五个地点列入到南京大屠杀的范围之内。
南京红十字会主席马吉,曾于 1938年2月16日,专程前往位于时属江宁县的栖霞山水泥厂难民营,了解日军的暴行及难民生活状况。在他拍摄的电影片说明中,也包括了一位家住六合县长芦乡的受伤农民和一位家住江宁县附近的何姓受伤农民,从上述文献资料中不难看出,当时人们已经把日军在南京附近郊县的暴行,纳入了南京暴行行列之中。
如今80多年过去,人们已经自然地将对南京大屠杀暴行调查的视线,扩展到与南京市相邻近的各县地区。1984年南京市政府普遍调查南京大屠杀幸存者、搜集证言时,即搜集到有关日军在栖霞山、汤山、长芦乡等地的暴行,并编印成册,公开出版。
《抗日战争研究》1991年第2期刊发的一组《德国档案馆中关于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的档案资料》中,即包含江宁县农民多人为揭露日军在该地区暴行写给德国人京特、丹麦人辛德贝格的信。
近年来,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也投入大量资源,在原属江宁县的汤山、栖霞山一带作调查,并获得丰富成果。在这些地区的调查活动和成果,在国际上引起了很大的反响。社会视线的拓展,从一个侧面说明当年日军在南京近郊的一些暴行,已经被列入到南京大屠杀范围当中。
据此我们可以看出,南京大屠杀的地域范围,除了南京当时所管辖的12个行政区外,南京政府与中外学者普遍认可的还有南京周边的江宁、句容、溧水、江浦、六合这五个地方。
南京大屠杀的时间以及其范围的划定,无疑能够为我们提供更精准的遇难同胞人数、以及揭露日军所犯下的累累罪行提供更精准的数字与证据。同时我们应该清楚的是,南京大屠杀决不仅仅是我们普遍认为的从日军进城为期6个星期的屠杀,6个星期过后,其屠杀百姓的暴行虽有明显减少,但每天仍在发生, 所以其遇难同胞人数也绝对是超过30万这个范畴的。
南京大屠杀这一重大历史事件,在我们脑海中不应对其只是一个模糊的概念,应是一个精准的概念刻画在我们脑海当中,学习与铭记这段屈辱、刻骨的历史,是我们每一个人的责任。愿我们铭记历史、警钟长鸣、国殇难忘,愿吾辈自强、永远不再让这段屈辱的历史重演。共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