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客攻击判刑
黑客攻击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律规定:《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 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后果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攻击网站要被判几年?
这个难说!
不涉及到盈利!问题不大·
不是政府机关的·也没多大问题!
不是大型门户·也没事··
但凡涉及到上面的!
最少几年·
黑客经济犯罪
关于通缉:通缉对象首先要求犯罪嫌疑人身份明确。所以请先像有关部门报案(盗窃罪、职务侵占罪归公安机关管辖,贪污罪归检察院管辖)。
因为你说的案情不清楚,所以我只能分情况来讨论。
根据我过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
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盗窃、贪污、挪用公款、窃取国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你公司职员可能犯贪污罪、职务侵占罪、盗窃罪等三种,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1.盗窃的情形。
如果贵公司职工在拿钱是未利用职务之便(即指利用自己主管、管理、经营、经手单位财物的便利条件),那么他们的行为构成盗窃罪。根据刑法司法解释犯本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所谓“数额特别巨大”,根据《解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所以这种情形不会被判死刑。
2.职务侵占的情形。
如果贵公司职员利用了职务之便,那么便构成职务侵占罪,黑客与贵公司职员属于职务侵占的共犯。量刑:从法条上可见,职务侵占罪在数额上,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而参照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解释,在数额较大上规定了"5000-20000元"的选择幅度,在数额巨大上,把10万元作为数额巨大的起点,而且各地区不同,具体的数额还会有差异。发达区数额较大的就是10万左右,
一般为2-3年有期徒刑.
3.如果贵公司是国有企业且贵公司职员犯罪利用了职务之便,那么黑客与贵公司属于贪污罪共犯。量刑:个人贪污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关于三楼的答案:李俊所犯是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罪名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虽然楼主说的也是利用计算机犯罪,但完全不是一个概念。
死刑犯李红涛:枪毙前一天发明专利,不仅免除死刑还被高薪聘请,有何故事?
他是因为诈骗而入狱的,铤而走险,做了一些单位的银行印章,将他们的钱转到自己的账户,而且他两次逃出监狱,当时自控式运行的电动机技术非常不成熟,但是他研究出来了,对我国多项科研和医疗事业都有了极大的帮助。
给我介绍一下世界各国的有名黑客事迹
黑客事迹
70年代,一批当年北美大学生运动的领袖,西海岸反越战活动的积极分子,争民权的斗士渐渐参加了黑客队伍。黑客提倡了一场个人计算机革命,提出“计算机为人民所用”的观点。领头人为苹果公司创建人史蒂夫·乔布斯。
1979年,年仅15岁的凯文·米特尼克仅凭一台电脑和一部调制解调器闯入了北美空中防务指挥部的计算机主机。
1983年,美国联邦调查局首次逮捕了6名少年黑客,这6名少年黑客被控侵入60多台电脑,其中包括斯洛恩·凯特林癌症纪念中心和洛斯阿拉莫斯国家实验室。
1987年,美联邦执法部门指控16岁的赫尔伯特·齐恩闯入美国电话电报公司的内部网络和中心交换系统。齐思是美国1986年“计算机欺诈与滥用法案”生效后被判有罪的第一人。
1988年,美康奈尔大学研究生罗伯特,莫里斯向互联网传了一个蠕虫程序,感染了6000多个系统——几乎占当时互联网的十分之一。同年,在发现有黑客入侵军事网的一部联网电脑后,美国国防部切断了非保密军事网与阿帕网(早期互联网)之间的物理连接。
1989年,5名西德电脑间谍入侵美国政府和大学电脑网络。最后这五名西德人以间谍罪被逮捕起诉,其中3人被控向苏联克格勃出售他们所获情报。
1990年,“‘末日军团”(美一黑客组织)的4名成员因盗窃贝尔公司的911紧急电话网络的技术秘密而被逮捕。4名黑客中有3人被判有罪。
1991年,美国国会总审计署宣布在海湾战争期间,几个荷兰少年黑客侵入国防部的计算机,修改或复制了一些非保密的与战争相关的敏感情报,包括军事人员、运往海湾的军事装备和重要武器装备开发情况等。
1992年,“欺骗大师”(纽约市一少年黑客组织)因入侵美国电话电报公司、美国银行和TRW公司及国家安全局的计算机系统而被判有罪。
1994年,格里菲斯空军基地和美国航空航天局的电脑网络受到两名黑客的攻击。同年,一名黑客用一个很容易得到的密码发现了英国女王、梅杰首相和其他几位军情五处高官的电话号码,并把这些号码公布在互联网上。
1995年,“世界头号电脑黑客”凯文·米特尼克被捕。他被指控闯入许多电脑网络,包括入侵北美空中防务体系、美国国防部,偷窃了2万个信用号卡和复制软件。同年,俄罗斯黑客列文在英国被捕。他被控用笔记本电脑从纽约花旗银行非法转移至少370万美元到世界各地由他和他的同党控制的账户。
1998年,美国防部宣称黑客向五角大楼网站发动了“有史以来最大规模、最系统性的攻击行动”,打入了许多政府非保密性的敏感电脑网络,查询并修改了工资报表和人员数据。不久,警方抓获了两名加州少年黑客。三个星期后,美国警方宣布以色列少年黑客“分析家”被抓获。同年,马萨诸塞州伍切斯特机场导航系统因一名少年黑客入侵而中断6小时。
8月份,中国黑客大行动,抗议印尼对华人暴行。同年,因入侵银行计算机系统,中国镇江两黑客郝景龙、郝景文被判死刑。
1999年5月一月,美国参议院、白宫和美国陆军网络以及数十个政府网站都被黑客攻陷。同时,因北约导弹袭击中国驻南斯拉夫联盟使馆,中国黑客群体出击美国网站以示抗议。
2000年2月,在三天时间里,黑客使美国数家顶级互联网站——雅虎、亚马逊、电子港湾、CNN陷入瘫痪。黑客使用了一种称作“拒绝服务式”的攻击手段,即用大量无用信息阻塞网站的服务器,使其不能提供正常服务。
同月,日本右翼分子举行集会,企图否认南京大屠杀暴行,引起中国黑客愤慨,中国黑客连番袭击日本网站。
2月8日——9日,中国最大网站新浪网招致黑客长达18小时的袭击,其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