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拆迁房写谁的名字

拆迁房写谁的名字(拆迁房一般写谁的名字)

hacker hacker 发表于2022-06-15 00:10:36 浏览26 评论3

3人参与发表评论

本文目录一览:

拆迁户拆迁协议上写谁的名字是不是房产证上面写谁的名字

从目前的实践情况看来,确实如此,协议上的“被征收人”一般都是原来房产证上的产权所有人。“拆迁协议”不是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合同,不完全遵从意思自治原则,拆迁属于国家征收土地的行为,伴随着行政补偿,从行政管理上,为了保证拆迁关系稳定,防止出现矛盾混乱的情况,协议中的被征收人一般都和产权人保持一致。

法律分析

根据规范“拆迁协议”的国务院出台的条例文件,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这是以行政法规的形式确立了征收后原产权的归属问题,但即使没有这一规定,通过物权编的基本原理,也可以推断出,因为被拆迁的房屋最终将会被夷平,因此其上的物权“无所依托”,自然会消失,根据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无论是货币补偿还是产权调换,都更适宜与原产权人进行,不然就会构成“行政补偿上的债权让与”,这是一个非常复杂和不方便处理的问题,因此,实践中一般尽量保持一致,另外,如果是共有产权的,则按照民法典物权编的共有财产规定进行处理。

另外,如果有土地证的,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国家作为所有权人对土地自然有排除使用权的权利,因此同样的逻辑适用于“土地证”,在已经协商好赔偿办法和赔偿金额之后,相应的权利也由原权利人享有。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三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拆迁户拆迁协议上写谁的名字是不是房产证上面写谁的名字?

当时的拆迁协议签字的名字,就是以后房产证的名字。除非,这期间因买卖继承等原因,导致业主之间要求更名。在办理回迁时,会在资料审核这环节审出情况,要求业主补齐手续,然后再按最新的资料办理回迁。确认回迁后,按最新的确认资料办理房产证出证。

法律分析

被拆迁人是指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人和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使用人。被拆迁人可以是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人,即所有人;也可以是对房屋享有合法使用权的人,即使用人;还可以是对房屋享有共有权的人,即共有权人。被拆迁人可以按照下列方式进行分类:依据被拆迁人的被拆除的房屋及其附属物所享有的权利性质的不同,可以将被拆迁人分为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及代管人。一.被拆除房屋及其 附属物的所有权人,被拆迁人对于拆迁范围内的房屋及其附属物拥有所有权的,是所有权人。二.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使用人,在拆迁范围内对于被拆除的房屋及其附属物享有使用权的单位或者个人是使用权人。三.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代管人,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权人因有关的原因不能直接行使管理其财产的权利时,可以委托或者由有关部门指定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对产权人所有的房屋及其附属物进行管理,被委托或者指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即为代管人。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拆迁房的房产证一定要写户口上所有人的名字吗?

拆迁房的房产证一定要写户口上所有的人名吧,这是一定的,因为拆迁是有规定的,并不是说你的房子啊大小和你的人口也是有直接关系的,所以必须得全都写上。

拆迁安置房房产证上该写谁的名字?

是的,通常原房产证是谁的名字,拆迁协议是谁的名字,房产证也是谁的名字。但是房产证办理以后,可以过户,修改房产证名字。

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

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此类房屋产权虽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一定期限内不能上市交易。

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

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

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如黄浦江两岸进行的世博会拆迁。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

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拆迁安置房

拆迁补偿公证房产证需要写谁的名字

拆迁公证时写拆迁协议双方当事人的名字。办理拆迁公证需由拆迁协议的双方当事人共同到当地公证机关提出公证申请并提交拆迁部门的资格证明、征收的批准文件、被拆迁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被拆迁房屋的产权证明、拆迁协议书文本等,申请人按照规定交纳公证费用启动公证程序。

【法律依据】

《公证法》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群贤毕至

访客
慵吋离祭 慵吋离祭2022-06-15 09:49:47 | 回复 位或者个人对产权人所有的房屋及其附属物进行管理,被委托或者指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即为代管人。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
酒奴笑惜 酒奴笑惜2022-06-15 03:11:09 | 回复 例》 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
痴者同尘 痴者同尘2022-06-15 08:20:07 | 回复 会在资料审核这环节审出情况,要求业主补齐手续,然后再按最新的资料办理回迁。确认回迁后,按最新的确认资料办理房产证出证。法律分析被拆迁人是指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人和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使用人。被拆迁人可以是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人,即所有人;也可以是对房屋享有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