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 1、在老婆房间安装监控,手机被我定位!这触犯法律底线么?
- 2、老板一天二十四小时实时定位员工的位置,是不是违法行为?法律依据是什么?
- 3、私自对他人手机进行卫星定位跟踪违法吗?具体点
- 4、定位或监听他人手机,会被判刑吗?
- 5、监听别人手机犯法?哪里举报
- 6、夫妻双方有一方监控另一方的手机算是侵犯隐私权吗?
在老婆房间安装监控,手机被我定位!这触犯法律底线么?
需要依情况而定。如果得到了被监控对象的允许,在不涉及侵犯其隐私的情况下,是没有问题的。如果没有得到当事人的允许,就构成侵犯隐私。侵犯个人隐私,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手机定位也是同理。
包工头跟工人之间属于雇佣关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工人在工地工作中遭受人身损害,包工头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为在包工头对工人的管理活动中,包工头是受益人。包工头应当尽到更多的注意责任。工人在从事劳动中,包工头获得利益,责任也首先归属于包工头。既然包工头对工人的赔偿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那么这种责任的成立就不需要审查雇主主观上存在过错与否,即无过错要承担责任,有过错更应承担责任。如果包工头不履行上述的义务,工人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如果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对配偶手机进行定位,并在其房间安装监控,如果得到了对方的允许,在不涉及侵犯其隐私的情况下,是没有问题的。同时对于监控摄像头拍摄的内容,安装者有保密的义务,如果非法利用,未经他人允许对传播,就会侵犯他人隐私,触犯法律。私装摄像头存在报批和监管的两大空白,如果公民个人安装摄像头是为了保护个人财产安全,那么拍摄的范围也仅仅涉及到个人生活空间和公共场所,一般不为法律禁止。如果安装摄像头的拍摄范围涉及他人的私人生活空间,室内、院落,窗户等相关区域,就是对他人隐私权的一种侵犯。建议相关部门尽快制定监控安装的相关法律,以规范家庭、个人的安装监控摄像头的行为。总之,在家里安装监控摄像头只要不涉及到他人隐私,是不违法的。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 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老板一天二十四小时实时定位员工的位置,是不是违法行为?法律依据是什么?
违法的,公司强制性的给职工定位违法,涉嫌侵权,搜集证据,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解决。如果属于特殊性质的岗位,确实需要定位信息,应当征得员工的同意。如果未征得员工同意,跟踪员工属于侵犯隐私权的行为。在工作时间之内因为本公司的工作性质确实需要监督员工这种行为,那么一定要经过员工同意,才能使用定位的方法。
法律分析
公司在员工知情、并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对员工进行远程管理,包括定位,这是合法的。目前基于手机的远程管理应用程序很多,原理都是公司建立远程管理控制台,在职工手机上安装终端,定时或随时定位,并将位置信息传回控制台。这在技术上并不复杂。只要员工知情并同意,就完全合法,并不侵犯隐私权。公司应该将该项管理措施公之于众,并作为单位用人的条件之一。人身自由权是指公民在法律范围内有独立行为而不受他人干涉,不受限制自由的权利,是公民按照自己的意志和利益进行行动和思维,不受约束、控制或妨碍的人格权。为员工安装定位系统,对于员工的行为没有直接干涉的性质,并未直接干涉员工按照自己的意志和利益进行行动和思维,该行为可能存在对员工行为的控制因素,但该控制因素也只能算是广义范围的控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第一百二十条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百七十九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修理、重作、更换;(七)继续履行;(八)赔偿损失;(九)支付违约金;(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十一)赔礼道歉。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私自对他人手机进行卫星定位跟踪违法吗?具体点
私下对他人手机进行卫星定位跟踪侵害他人通信自由,隶属侵犯他人隐私的做法并且隶属私行使用间谍工具的犯罪做法。如果是犯罪嫌疑人,并经相应的审批侦查部门启动了技侦手段或者对社区服刑人员被司法行政机关实行手机定位外,对于它人进行手机定位都是侵权行为。
阳台属于建筑中的专有部分,是业主建筑区分所有权的一部分,在不影响其他业主利益的情况下,业主有权自行决定是否封闭阳台。物业公司的只能在业主或业主委员会的授权之下管理小区物业的公共部位,对于业主个体,物业公司有监督的权利,但不符合起诉的主体资格。如果认为个别业主滥用权利,损害其他业主的权利,应当由利益受损的业主提起诉讼;如果是占用了公共部位,损害了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应当由业委会起诉。如果业主封闭阳台没有牵涉房屋墙体的变动,可以自行封闭阳台。业主封闭阳台要对墙体进行变动,则要具体对待。倘若房屋本身设计中的承重要求不能承受封闭阳台,业主不得自行封闭阳台,这部分业主如果自行封闭阳台,需要相关设计单位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行政审批。
一般认为,公民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职业、职务、年龄、婚姻状况、学历、专业资格、工作经历、家庭住址、电话号码、信用卡号码、指纹、网上登录账号和密码等能够识别公民个人身份的信息。手机定位是指通过特定的定位技术来获取移动手机或终端用户的位置信息(经纬度坐标),在电子地图上标出被定位对象的位置的技术或服务。手机定位分为卫星定位和基站定位。通过对手机号码进行定位,定位人能够知道被定为人的大概位置,而且这个位置可能是变化的。手机定位信息与公民个人隐私密切相关,显然是公民不希望一般人知晓的,如果被侵害必然造成对公民个人生活和社会生活的影响,手机定位信息可以认为是公民的动态个人信息。对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判断,应该以客观危害为主,以主观恶性为辅,根据具体案情综合分析。
《物业管理条例》 第五十三条 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专项维修资金收取、使用、管理的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定位或监听他人手机,会被判刑吗?
作者不懂这方面的科学技术,至于这种行为是否能够实现,我们暂且不谈,只根据法律规定解释这种行为。
一、未经法律许可,定位或监听他人手机,属于民事侵权行为,行为人需要承担行政责任(罚款、拘留)和民事责任(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一般情况下不会构成犯罪。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二、如果利用监听、窃取到的信息从事犯罪活动的,根据性质不同会构成不同罪名。如利用他人隐私进行敲诈勒索的,涉嫌构成敲诈勒索罪,定位或者监听他人手机只是为了达到敲诈勒索目的一个手段,只按一罪处罚。
三、从民事上来讲,定位或监听他人手机,属于侵害他人隐私行为,受害人可以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造成严重后果的,受害人有权请求精神抚慰金赔偿。精神抚慰金的赔偿数额,根据侵害人的主观过错程度,侵害的具体情节、后果和影响,侵害人的得利情况,侵害人的经济承受能力以及受诉法院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予以酌定。
监听别人手机犯法?哪里举报
直接打110进行报警就可以了。私自窃听别人信息不一定犯法,窃听如果造成严重后果的就是违法行为。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
进行监听等技术侦查手段时,必需是公安机关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立案后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案件,以及其他属于严重危害社会安定的犯罪案件。
为了取得一些线索,根据案件侦查的需要,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进行监听、侦听等技术侦查手段。除了公安机关有权进行监听等技术侦查手段以外,人民检察院在直接办理的案件立案后,对于属于利用职权实施的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重大犯罪案件,确实根据办案取证的需要,也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按照规定交有关机关执行。
夫妻双方有一方监控另一方的手机算是侵犯隐私权吗?
监控自己的老婆犯法,因为其侵犯了老婆的隐私权。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而且权权利主体对他人在何种程度上可以介入自己的私生活,对自己是否向他人公开隐私以及公开的范围和程度等具有决定权。
法律分析
男女双方通过自由恋爱建立夫妻关系,是基于信任和爱恋,需要相互忠实、相互尊重、相互信赖。男女各自结婚之前,在日常生活、工作以及人际交往中形成很多不为他人所知或者不愿被人知道的秘密,即婚前个人隐私。男女双方建立夫妻关系后,夫妻一方还可以有自己的工作或朋友交际圈子,形成了婚后个人隐私。夫妻双方共同生活当中,还形成了夫妻之间的共同隐私。无论是婚前隐私、婚后隐私、个人隐私还是共同隐私,除非一方同意外,另一方不应将该隐私公之于众。
个人隐私即个人秘密,包括私人在工作、生活、人际交往中形成的个人秘密以及不愿为人所知的生理及心理特征,个人隐私受法律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隐私权的内容非常广泛,包括个人生活安宁权、个人生活情报保密权、个人通讯秘密权等。个人的手机定位及通话内容属于通讯秘密,当事人有对该通讯内容加密的权利。特定情形下,除了有权的国家机关可以依法监听外,禁止他人非法监听,当然也包括丈夫对妻子的监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