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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大宪章的一段英语翻译成中文
实际上,大宪章在中世纪并不限制国王的权利,但是到英国内战的时候它却已经成了那些想要宣扬国王受法律约束的人的一个重要标志。
公元1215年,英王签署的【自由大宪章】是一份怎样的文件
大宪章(英文:The Great Charter )是英国于1215年订立的宪法,用来限制英国国王(主要是针对当时的约翰)的绝对权力。订立大宪章的主因是教皇、英王约翰及封建贵族对王室权力出现意见分歧。大宪章要求王室放弃部分权力,尊重司法过程,接受王权受法律的限制。大宪章是英国在建立宪法政治这长远历史过程的开始。
话说这英国国王 约翰 是历史上有名的一脓包国王 人称 lackland(无地王) 在他执政期间 与法国贵族交战 结果丧失了很多英国贵族在法国的属地(也就是说在法国投资房地产失败了)
后又与教皇发生了争执(教皇干涉国王的婚姻大事 起到了居委会主任的作用) 结果胳膊没教皇的粗 又屈服于教皇 引起大部分贵族不满
在这样的背景下 1215年6月10日,英格兰的封建贵族在伦敦聚集,挟持英格兰国王约翰。约翰被迫赞成贵族提出的“男爵法案”(Articles of the Barons)。同年6月15日,约翰在兰尼美德(RunnyMede)为法案盖上王室的盖章,贵族在4日后(6月19日)重申效忠约翰。最后王室秘书将国王与贵族间的协议正式登录,即成为最初的大宪章,并将副本抄送至各地,由指定的王室官员及主教保存。(类似于连哄带骗加恐吓的意味 国王内心是不情愿的 可问题是国王已身不由己了)
1215年的大宪章确立了一些英国平民享有的政治权利与自由,亦保障了教会不受国王的控制;同时改革了法律和司法,限制了国王及王室官员的行为。
一方面限制了国王的权利:未经贵族大会同意 不得加征赋税 不得发动对外战争 国王无权干涉教会事务(这些在同时期的中国社会是不可想象的)
在大宪章的执行过程中 逐渐衍射出了人身保护的概念:除非经过由普通法官进行的法律审判,或是根据法律行事;否则任何自由的人,不应被拘留或囚禁、或被夺去财产、被放逐或被杀害。
根据这个条文的规定,国王若要审判任何一个人,只能依据法律;而不能以他的私人喜好来进行。王权因而受到了限制,是迈向君主立宪的第一步。(在中国社会也无法想象——君要臣死 臣不得不死啊......)
虽然第一次发布的大宪章只维持了数星期,但是约翰死后的多次重新发布,使它成为了永久的法律;大宪章亦成为了日后英国宪法的基石。之后亨利三世及他的继承人曾多次避开破坏大宪章的规定,但事实上中世纪英国王室的王权在大宪章之下,仍然是有增无减。
到了十七世纪,随着国王与国会之间争执的增加,大宪章的作用亦变得更为重要。(宪章精神已深入人心 国王想改也没办法了)今天,大宪章的实际法律效用已很微小,只在司法过程中偶而被控辩双方和法官引用。但不少日后编成的政府宪法,包括美国宪法,都是起源自大宪章。以前每次英王发布大宪章,都会抄送多份到各地,这些抄本部分被带到北美殖民地,保存至今。
1215年约翰签署的第一份大宪章并未被保存下来,只有四份同时期的抄本现仍分别存放在英国的国家图书馆、林肯大教堂和萨士巴利大教堂,另外还有13份1297年以前的大宪章现也仍被保存。1952年,澳大利亚政府以12,500英镑购得一份1297年的大宪章,放在首都堪培拉的国会展览,美国富商佩里(Ross Perot)亦于1984年购得一份1297年的大宪章,现放在首都华盛顿国家资料馆,与独立宣言及美国宪法一同展出。
求英语翻译
大宪章是英格兰宪法试验的第一步,它尝试着通过限定国王和爵士的权利和义务来建立他们之间的合法关系。大宪章保护了资产阶级的权利,它有利于商业和手工业贸易的发展。
大宪章确立了英国的和美国的法定基础制度,它解决了保护生命,财产和自由的问题,并且通过限制王权来努力阻止国王专制和违背法律的行为。在审讯之后才可以判决,而且没有自由人应该被法律处罚,除非是由他附近的公民组成的评审团上书这样做。任何人在证明有罪之前都是无辜的。所有的这些法律,都被设计为首先保护特权阶层,然后扩大到广大平凡的人民,奠定了西方国家保护人类权利的基础。
累……
大宪章的介绍
《大宪章》(拉丁文Magna Carta, 英文Great Charter),1215年6月15日(一说1213)英王约翰被迫签署的宪法性的文件。其宗旨为保障封建贵族的政治独立与经济权益。又称《自由大宪章》或《1215大宪章》。这张书写在羊皮纸卷上的文件在历史上第一次限制了封建君主的权力,日后成为了英国君主立宪制的法律基石。《大宪章》是英国宪法的基础,创造了“法治”这一理念。时至今日,《大宪章》中的3个条款目前仍然有效,包括保证英国教会的自由,确认伦敦金融城及其他城镇的特权,以及所有人都必须有合法的审判才能被监禁。
大宪章的一段话,这段话英语翻译成中文
此宪章虽在内容和形式上都远称不上独一无二,但它仍是长期历史进程中极其重要的一部分,因为是它引导了英语世界宪法法规的立定。
我斟酌了好久,还是决定用这个语序了。其实三段话按什么语序说,都随自己喜欢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