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 1、拘留出来后手机被派出所扣留说是送去调取信息但是十多天了还没有拿到一打电话就是说不知道要么就是问问?
- 2、刑事案件手机被取证多久归还
- 3、我是当事人手机被扣留当地公安局不给怎么办?
- 4、手机被警察拿去调查,已经快两个月了也没有给我,去问了几次一直说过几天?
- 5、手机被公安扣留取证多久退还
- 6、手机被公安机关扣留一个月了,还没有通知我去拿手机可以自己去问吗?
拘留出来后手机被派出所扣留说是送去调取信息但是十多天了还没有拿到一打电话就是说不知道要么就是问问?
就你说的这个情况,我个人认为派出所的做法是有违规行为。一般个人物品被。依法扣押。或者进行司法取证。是需要厨具扣押物品,清单的。现在叫你所说的一打电话就说不知道。这里边肯定是有问题的。
刑事案件手机被取证多久归还
刑事案件手机被取证一般会在三天内归还。通常情况下,警察没收手机一般三天之内就归还了。警察有权扣留手机。事后可以要回。当事人手机被扣留在当地公安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对刑事案件扣押物品没有规定具体的期限,但要求对扣押的物品,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需要在三天内解除扣押。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九十二条
行政案件扣押物品期限为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作出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将被扣押物品退还当事人。
对扣押物品需要进行鉴定、检测、检验的,鉴定、检测、检验期间不计入扣押期间,但应当将鉴定、检测、检验时间告知当事人。对于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超过上述规定期限未作处理决定的,当事人有权要求退回。
我是当事人手机被扣留当地公安局不给怎么办?
当事人手机被扣留在当地公安局的,《刑事诉讼法》对刑事案件扣押物品没有规定具体的期限,但要求对扣押的物品,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内解除扣押。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九十二条规定,行政案件扣押物品期限为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作出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将被扣押物品退还当事人。
对扣押物品需要进行鉴定、检测、检验的,鉴定、检测、检验期间不计入扣押期间,但应当将鉴定、检测、检验时间告知当事人。对于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超过上述规定期限未作处理决定的,当事人有权要求退回。
扣押物品的时间限制问题比较复杂,公安部对《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若干规定》(公通字〔2010〕57号)进行了修订完善,修改后的规定将于2015年9月1日起生效。该规定明确了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予以解除、退还,并通知有关当事人。
扩展资料:
关于扣押财物的其他法规:
根据《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若干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有关违法犯罪事实查证属实后,对于有证据证明权属明确且无争议的被害人、被侵害人合法财产及其孳息,凡返还不损害其他被害人、被侵害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利益。
不影响案件正常办理的,应当在登记、拍照或者录像和估价后,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开具发还清单并返还被害人、被侵害人。办案人员应当在案卷材料中注明返还的理由,并将原物照片、发还清单和被害人、被侵害人的领取手续存卷备查。
第二十条规定,对于刑事案件依法撤销、行政案件因违法事实不能成立而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的,除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另行处理的以外,公安机关应当解除对涉案财物采取的相关措施并返还当事人。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人民法院作出无罪判决,涉案财物由公安机关管理的,公安机关应当根据人民检察院的书面通知或者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解除对涉案财物采取的相关措施并返还当事人。
人民法院作出有罪判决,涉案财物由公安机关管理的,公安机关应当根据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对涉案财物作出处理。人民法院的判决没有明确涉案财物如何处理的,公安机关应当征求人民法院意见。
手机被警察拿去调查,已经快两个月了也没有给我,去问了几次一直说过几天?
手机被警察拿去调查,已经快两个月了,也没有给你,去问过几次,一直说过几天。遇到这种情况,也可能是警察办案还没有结果,没有结案,你可以再耐心的等待一段时间
手机被公安扣留取证多久退还
手机被公安扣留取证多久退还?一般30天退还,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九十二条规定,行政案件扣押物品期限为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作出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将被扣押物品退还当事人。
《刑事诉讼法》对刑事案件扣押物品没有规定具体的期限,但要求对扣押的物品,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内解除扣押。对扣押物品需要进行鉴定、检测、检验的,鉴定、检测、检验期间不计入扣押期间,但应当将鉴定、检测、检验时间告知当事人。对于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超过上述规定期限未作处理决定的,当事人有权要求退回。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九十二条行政案件扣押物品期限为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作出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将被扣押物品退还当事人。
手机被公安机关扣留一个月了,还没有通知我去拿手机可以自己去问吗?
手机被扣了一个月还没通知你去拿,当然需要自己去问一下,一般来说也不能扣留这么久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