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刁明康 杨峰
4月2日9时28分,中国台湾铁路“太鲁阁号”408次列车,在从新北市树林区车站发车驶往台东市的途中,行至花莲县第一清水隧道时发生出轨事故,造成车辆擦撞隧道壁,多节车厢严重变形。
4月3日,台铁官网上线了台铁408次太鲁阁号事故资讯专区,公布了事故调查的最新进展和赔偿方案。
其中,遇难者,将获赔新台币540万(约合人民币124.2万元);重伤者将获赔新台币240.5万(约合人民币55.3万元);轻伤获赔新台币60.5万(约合人民币13.9万元)。
台铁官网显示,“太鲁阁号”408次出轨事故被定义列车甲级灾害规模事故(最高级),受事故影响中国台湾东部干线区间单线行车,列车有延误情况,事故路段预计于7天内抢通。
伤亡统计:
50人罹难,177人受伤
据中国台湾救援部门统计,事故列车乘员总数为496人,坐票372人、站票120人、乘务人员3人、清洁人员1人。截至4月3日7时,事故已造成50人死亡,177人受伤送医。
死亡人员中包括司机1人、助理司机1人、乘客48人,其中已有43人确认身份,最小死难者年仅6岁;送医伤者中目前住院39人,出院136人,2人送医后不治。
死者、伤者名单中未显示有内地居民。据台东县县长在社交媒体上发言称,408次列车上的乘客多为在中国台湾清明连假第一天返回台东、花莲县扫墓的台湾民众。
事故原因:
货车溜车跌落轨道,列车撞击脱轨
据媒体报道,4月2日,台铁局委托的外边坡整治施工厂商(东新营造)工地主任早上约9点左右驾驶货车,巡视工地,停放在施工便道上,进入工务所后,因故溜车,沿著施工便道滑落至东正线上,遭408车次通过时撞击,发生出轨事故。
中国台湾媒体在现场采访了解到,肇事者将车辆停在了一个坡道上,按要求工程车未施工时,不应停在边坡上,因工地就位在山区,停在坡上会有风险,施工时也会确认设备,保证不会移动。媒体亦关注车辆停车后是否拉手刹或刹车是否有故障,事故调查组正在往这一方向上调查。
花莲地检署检察长俞秀端深夜接受采访表示,原本基于“侦查不公开”原则无法说明,但此案为社会瞩目案件,对涉案人李义祥已申请羁押中;对于相关证据的收集,已有好几组检察官分别在现场和必要场所进行搜索。
赔偿方案:
赔遇难者新台币540万,赔重伤者新台币240.5万
4月3日,台铁官网公布了对事故伤者和死难者的慰问、赔偿、救济方案。包含两种类型:
第一,慰问金。死亡慰问金新台币10万元(约合人民币2.3万元);受伤慰问金新台币5000元(约合人民币1150元)。
第二,事故赔偿及救助金。其中,死亡赔偿金新台币250万(约合人民币57.5万元)、特别救助金新台币280万(约合人民币64.4万元);
重伤赔偿金新台币140万(约合人民币32.2万元)、特别救助金新台币100万(约合人民币23万元);
轻伤赔偿金新台币40万(约合人民币9.2万元)、特别救助金新台币20万(约合人民币4.6万元)。
综上,遇难者,将获赔新台币540万(约合人民币124.2万元);重伤者将获赔新台币240.5万(约合人民币55.3万元);轻伤获赔新台币60.5人(约合人民币13.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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