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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客与画家读书笔记2000字

黑客与画家读书笔记2000字(黑客与画家pdf在线下载)

hacker hacker 发表于2022-07-14 04:29:23 浏览29 评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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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评价『黑客与画家』

一本好的书,让我们收获的不单单是某种技巧,或者某种方法论, 他教给我们的是一种严密的思维方式,是一种学会把自己的眼光放得更加长远的决策习惯,他促使我们养成独立思考的习惯。 他没有送给我们一条大鱼,却把捕捉大鱼的方法交给了我们,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

我一直觉得把一个我们所熟知的很普通的问题讲的非常透彻而且非常清楚是一种相当了不起的能力, 保罗·格雷尔姆 不仅把问题讲的非常透彻,而且还非常有趣, 让我们在读的时候感觉趣味盎然,这一点是非常不容易的。

很多的互联网从业者想必早就听说过这本书,而且大部分人应该都已经阅读过这本书了, 所以我就简单的从其他的角度来谈一下我读完本书的一些感想,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在阅读「为什么书呆子不受欢迎」这章时,我想到了这么一句话,「你的时间在哪里,你的成就就在哪里」。 生活中的我们,总是喜欢羡慕那些成功人士,我们总觉得那些成功人士与我们普通人不一样, 他们必然懂得某种通往成功的诀窍,他们生下来就与周围的人们有所不同。 我们也总是希望能从这些成功人士那里获得某些珍贵的建议,获得那些能使人最终功成名就的万用妙方。 在武侠小说里面, 渴望成为武林高手的人,都希望得到一本有着盖世神功的武林秘籍。 因为这秘籍一旦得手,只要依葫芦画瓢,就可大功告成。

但是世事又怎会如此简单,也永远不会有这样或者那样的武林秘诀。 所谓的成功人士不过是把自己的时间投入到那些他们感兴趣的领域里面罢了。 其实, 我们每一个人也许都是我们所投入时间的那个领域的成功人士。 有的同学,可能在学校里没有把时间投入学习中,但是呢,投入了很多的时间在游戏领域,每天花费大量的时间去玩游戏, 看游戏讲解视频,研究游戏的战略,思考游戏的玩法,在这个游戏里面,他就是王者; 有的人呢,可能喜欢计算机,他喜欢与程序打交道,他希望了解计算机是如何思考的,于是最终他就成了黑客。

画家能够把画画的比我们更好,只是因为他把他的时间都投入到里面罢了,田径运动员跑的比我们更快, 同样只不过因为他把他的时间都投入到跑步里面罢了。 书呆子也并非不想让自己不受欢迎,他们只是更愿意把时间投入到让自己聪明上去罢了。 我们每一个人,都可以自己去决定把自己的时间投入到哪个领域,我们所投入的时间最终也会成就我们。

在阅读本书的其他章节的时候,我更加深刻的发觉,黑客们,其实与我们并没有多大的不同, 他们只是比我们普通人更加崇尚分享、开放和民主,他们对任何被禁止的东西都怀有特别强烈的好奇心,他们喜欢去思考那些似乎不应该被思考的问题,他们相信计算机将会深刻的改变人们的生活。

虽然这是一本讲述黑客的书,不过个人觉得每个人都应该看看。 如同译者阮一峰所言:未来的人类生活不仅是人与人的互动,而且更多的将是人与计算机的互动。 想要把握这个时代,就必须理解计算机。 理解计算机的关键,则是要理解计算机背后的人。 表面上这是一个机器的时代,但是实际上机器的设计者决定了我们的时代。 程序员的审美决定了你看到的软件界面,程序员的爱好决定了你有什么样的软件可以使用。

《黑客与画家》这本书怎么样? 值得一看吗?

我觉得挺好看的,之前在掌阅上看过的。其实里面好多话觉得都特别令人深思。不是因为自己本身有什么缺陷才招致这样的命运,好多好哲理的话。值得一看

求两篇名著的读书笔记(2000字,不是读后感!!)

苔丝:作者:(英)托马斯·哈代。类型:现实/爱情。本文作者:愿咸与恒。

苔丝是一个普通农民的女儿,家里有好几个兄弟姐妹,她是老大,长得很漂亮。在参加乡间的一次聚会的过程中,有一位年轻英俊的男子路过,然而这谈不上一见钟情,两个人也没有什么进一步的发展,只是在记忆中留下了一个剪影罢了。

随后,苔丝的父母得知了自己原本是当地的大贵族德伯家的后裔,于是非逼着苔丝与一个姓德伯的富户家中去认亲。苔丝到这户人家去做佣人,其实这户人家根本不姓德伯,不过是一户暴发户,嫌自己原来的姓老土,改了这么一个贵族姓氏罢了。

这个阔少亚历克·德伯垂涎苔丝的美色,总想占她便宜,苔丝那时只有十七岁,单纯天真。并不能完全体会亚历克的险恶居心,有一次她被一群人围住,陷入困境,亚历克把她救走,两人来到了一个没有人的树林里,结果苔丝就被……

三个星期后,苔丝离开了德伯家。她的母亲责怪她既然发生了这样的事,苔丝就应该想办法和亚历克结婚。但是苔丝不愿意这样做,因为在她心中根本就不爱亚历克,如果她爱他,就会给自己争取一些权益了。结果只能这样吃了一个哑巴亏。

一年以后,苔丝在农场上做工,她还是很美丽,只不过怀中多了一个婴儿(唉,可怜的苔丝)。因为是私生子,孩子没有接受过洗礼。

婴儿很快得了重病,奄奄一息。苔丝早已接受了命运的摆布,然而却不能忍受他的孩子死后因为没有受过洗礼而在炼狱中受苦。于是在一个夜晚,她只能自己给她的孩子施洗,并给他取名为苦恼。

苦恼死了。第二天苔丝问新来的牧师,她这样私自受洗能不能得到上帝的承认,牧师说可以,苔丝也就安心了。不过在随后苔丝坎坷的命运中,苔丝对宗教最终还是彻底的反叛了。正像作者在他的五十岁日记中所写的那样,到今天为止,我寻找上帝已经找了五十年,如果他真的存在,我早就找到了。

因为失节,苔丝一直很痛苦,然而毕竟她还不到二十岁,悲伤最会被青春的力量所冲淡,二年以后,苔丝来到了一个新的地方,希望开始新的生活。

这是一个养奶牛的地方。苔丝工作得很快乐,没有人知道她的过去。碰巧安琪(就是一开始苔丝遇到的那个年轻人)也在这里工作。两人暗生情愫。与苔丝住在一起的女工都很爱安琪,但安琪心里只有苔丝一个,他不断地追求苔丝,苔丝不断地回避,因为自己的过去(好纠结)。

终于苔丝还是答应了安琪的求婚。但是因为种种纠结的原因,苔丝始终没有勇气向安琪说出那个深埋在心底的秘密。只有一次,苔丝痛苦地问安琪:为什么我十七岁那年,你不娶了我呢!安琪很不解,他不明白那究竟有什么关系(有的是,你不知道的事)。

安琪和苔丝结婚了。婚礼后出现了不祥的预兆。新婚之夜,安琪向苔丝忏悔了自己以前的罪行,就是他也嫖过妓(看来那个时代的男人都那样啊),苔丝原谅了他,并且因为他的忏悔给了苔丝勇气,苔丝向他说出了那一段不堪回首的往事。

苔丝满心以为安琪会原谅她,然而现实还是给了她残忍的一击。安琪无论如何也不能接受苔丝的不贞,尽管苔丝是无辜的,尽管苔丝为此痛苦万分。苔丝说自己本不想嫁给他,可安琪一次又一次的逼她……(有时候我在想,安琪尽管本质上不坏,但是有些苛刻了)。

比起恶人来,有时好人的冷漠更让人受到伤害。

两个人一直过着冷冰冰的生活,安琪似乎都不愿意再看她一眼。有一天晚上,因为安琪有梦游症,所以他抱起了苔丝,口中还说到“死了,死了(应该是说他的爱情死了)”向河边走去,苔丝很想和安琪一同葬身水中,离开这个世界。但是苔丝尽管把自己看得很淡,却认为自己没有权利这样决定安琪的命运。

安琪决定离开这个地方,到外国去传教。苔丝大惊失色,无论如何她也不愿意让安琪离开自己,哪怕安琪对她如此冷漠无情。苔丝终究还是软弱善良,眼睁睁地看着安琪离开,自己心如刀绞。作者在这里还说,其实苔丝真的不应该放安琪走,因为只要安琪不走,时间一久两个人还有希望可以挽回,苔丝应该跟安琪来一点梨花带雨,安琪不会铁石心肠到如此地步。可是苔丝还是什么也没有做(爱他,所以给他自由)。

安琪抛弃了苔丝。苔丝只能一个人外出谋生,粗鲁的农夫对她百般挑剔,原本苔丝想向安琪的父母寻求帮助,可是最后还是退缩了,恐怕安琪的父母更不能相容苔丝。这时,亚历克再度出现。

亚历克对她百般纠缠。恰在此时,苔丝的父亲死了,一家老小无处安身。不得已,苔丝要与这个毁了她一生幸福的人同居。亚历克在苔丝祖宗的坟前对苔丝说,别看你是真正的贵族德波,可你那些贵族祖宗也保护不了你,可是还没有我这个假贵族有用。苔丝伏在墓门前,绝望地说“为什么我不躺在里面!”

安琪在经历了一系列磨难之后,成长了很多,也体会到了自己对苔丝的无情(太晚了)。于是他就回来找苔丝。然而怎么也找不到她,最后苔丝的母亲告诉他,苔丝应该在一个旅游胜地,只不过,她并不是一个人……

安琪还是找到了苔丝,一个被亚历克打扮得花枝招展的苔丝。苔丝说,现在这个样子,他们之间已经不可能了。安琪走了之后,亚历克对安琪又进行了一番侮辱(苔丝对自己的境遇已经无所谓了,和亚历克同居的日子她一直是任人摆布的行尸走肉而已,但她决不能忍受自己最爱的安琪受一点点侮辱),一怒之下的苔丝杀了亚历克(这应该不是一时的冲动,不仅仅是对亚历克,也是对这个社会迫害的反抗)。

苔丝找到了安琪,两人一同逃亡。这是一段最甜蜜的时光,二人互诉衷肠,所有的嫌隙都烟消云散了。苔丝对安琪说,我死了之后(苔丝要为亚历克偿命),你就和我妹妹结婚吧,她是另一个我,只是没有我的污点。幸福还是短暂的,追捕的人很快就到了,苔丝对警察安静地说“我准备好了,我们走吧(看得我心里真难受)。”

最后一幕,安琪和苔丝的妹妹手牵着手,看着苔丝在高塔之中被处决,苔丝的死亡也标志着亚历克对她的玩弄的终结。两人牵手走向远方。

看完之后真是觉得荡气回肠,苔丝那么善良,最终还是一步步地走向了死亡。如果她不杀死亚历克,也只能如同行尸走肉一般地活着。因为这本书最初是以连载的方式发表的,所以很多读者都希望结局不要这么悲惨。不过要是大团圆的结局,艺术水准也就不高了。我总喜欢把她跟《法国中尉的女人》拿来作比较,因为时代相同,而其中又有千丝万缕的联系。比如《法国中尉的女人》一开头就是托马斯·哈代写的《谜》(真是会写不如会抄)。不同的是,一个女人清白却要当作不清白,不愿过世俗的生活宁肯被放逐;一个女人不清白实质上更清白(《苔丝》的副标题就是——一个纯洁的女人,结果副标题引来的争议比正文还要多),渴望过安稳的生活却遥不可及。当然男主角的态度也不同。有时我会想,如果没有安琪,苔丝不会死,或许还可以找一个安安稳稳的人过平静幸福的日子。是为了爱情流血拼命,还是远离爱情逆来顺受地活着,实在是说不清对与错。

我们不能把希望都寄托在书中“在世上,我们尽受苦受难;在世上,我们有离合悲欢;在天堂,我们永远不离散”,幸福一定要自己把握,即便是在已经开放的现代,仍然有种种限制,所以,抓紧自己能抓紧的一切吧。

道连·格雷的画像:作者:(英)王尔德。类型:爱情。本文作者:愿咸与恒。

这本书是受《椭圆型画像》和爱伦·坡的另一部短篇小说影响写成的。道连是一位英俊的贵族青年,他爱上了一位莎士比亚戏剧演员茜蓓尔。并与之订婚,茜蓓尔的弟弟詹姆斯厌恶贵族阶层,因为茜蓓尔姐弟就是某贵族的私生子,因为母亲的出身原因没有名分。詹姆斯很快就要远航出海当水手,临行前他说如果那个贵族辜负了茜蓓尔,他一定要把他碎尸万段。

道连原本是一个心地善良的青年,然而他的一生却因为一幅画发生了彻底地改变。他的画家好友为他画了一幅肖像,画中的他那么纯洁,道连不禁嫉妒,因为画像可以永远都不发生改变,而人的青春却是如此的短暂,当他年老了以后,看着这幅画,一定会悲从中来。所以他当时许了一个日后让他后悔终生的愿望:让画像去承受岁月的沧桑,自己永葆青春。

茜蓓尔因为怀着对道连的爱情,所以戏剧演得一塌糊涂。道连愤怒地责怪她,并不顾她的哀求而离开。之后道连觉得也没有什么,自己想要去挽回,可是一切都已经太晚了,茜蓓尔以为道连再也不会爱自己了,在绝望当中自杀了。

在得知了这个事实之后,道连很后悔。可是无意当中,他发现了自己的肖像上的一抹冷酷。这使道连惊讶不已,他从没有想过自己的愿望会成为真的,不管自己做过什么,人们都不会在他的外表上找到印记。因为这个原因,道连的良心沦丧了,变得和他的朋友亨利一样,无恶不作,寻欢作乐,找一些平民的姑娘,凭借着自己的相貌玩弄之后再抛弃,而这些女子的命运,自然很悲惨。

不知不觉时间过了十八年。道连和十八年前一样,还是那么的年轻英俊,而亨利已经变成一个半糟老头子了。道连有一个神秘的癖好,就是在自己每次作恶之后,看那幅画像一次次的变得苍老邪恶,而自己还是那么年轻有活力,他以此为乐。他不允许任何人看那幅画像,所以人们都不知道这幅画像的秘密。

有一天,道连被一个他以前抛弃的女子缠住,这个女人也是被道连抛弃后当了妓女的。无意中,一个男人在听到了这个女人叫道连“迷人王子”之后,震惊不已。这个男人就是茜蓓尔的弟弟詹姆斯,十八年来,他一直在找寻害死姐姐的凶手,然而他却并不知道那个贵族的姓名,只知道他的姐姐管她的恋人叫“迷人王子”。

詹姆斯追上了道连,威胁要把他杀死。道连拼命否认,最后,道连说,“到灯光下,看看我的脸!”因为道连的相貌只有二十出头的样子,詹姆斯认为他不可能是十八年前的那个人,道连得以死里逃生。不过詹姆斯在随后与女人的交谈中才得知,道连十八年前就已经是“迷人王子”了。

随后,那个肖像的作者回过来看望道连,因为道连名声很坏,这位画家不相信。一个深夜,画家孤身来到了道连的家中,道连告诉他那幅画的秘密。画家痛心不已,他不敢相信自己的心血之作被道连毁成了这个样子,他认为是道连毁了这幅画,道连说,你错了,是这幅画毁了我。之后,道连开始痛恨这一切,亲手杀死了这个画家。

为了毁尸灭迹,道连拿自己手中的把柄去威胁化学爱好者坎贝尔。坎贝尔被迫消灭了画家的尸体,没有人知道那天晚上发生了什么,人们都在猜测这位画家到底去了哪里。不管怎样,道连是安全了。

道连去别的地方度假,途中发现詹姆斯一直在暗中跟踪。道连不得不提心吊胆,唯恐自己死于非命。不过他的担心是多余的,在一次打猎的过程中,詹姆斯意外被打死,再也没有人来向道连索命了。

道连改过向善了,这一次他没有碰那个爱上他的小姑娘。可是,当他回到自己的房间里,发现那幅画像却没有丝毫的改变,无论他做什么,都无法弥补过去所做的一切了。道连想毁掉这幅画像,因为那是他的罪证。不过最终的结局却是,画像完好无损,道连将自己误杀了。

当人们发现道连的尸体的时候,没有人相信这个面目苍老可憎的人会是前一天那个永葆青春的青年,但是画像,恢复了最初的模样。

也许,只有道连死亡才可以赎罪,才能让画像回复纯洁的面目。

一开始,作者就说,“青春,除了它世上的一切都没有价值!”正是因为道连也认同这个观点,才把青春看得那么重,毁掉了许多人的青春,也让自己的青春过的毫无意义。时光不可能倒流,正是因为青春易逝,我们才会珍惜。除了把生命用在谈情说爱之外,我们还可以有很多有意义的事情去付出。看了那么多书,凡是把爱情看得高于一切的人,往往都很脆弱。像茜蓓尔可以不死,那样道连也许不会有这样一个悲惨的结局,尽管这个结局是道连罪有应得。

青春,确实很宝贵,但是不是只有这一样,为了永葆青春,道连却失去了一生的幸福。

群贤毕至

访客
纵遇傻梦 纵遇傻梦2022-07-14 08:33:37 | 回复 族德伯家的后裔,于是非逼着苔丝与一个姓德伯的富户家中去认亲。苔丝到这户人家去做佣人,其实这户人家根本不姓德伯,不过是一户暴发户,嫌自己原来的姓老土,改了这么一个贵族姓氏罢了。这个阔少亚历克·德伯垂涎苔丝
依疚路岷 依疚路岷2022-07-14 12:22:49 | 回复 道连再也不会爱自己了,在绝望当中自杀了。在得知了这个事实之后,道连很后悔。可是无意当中,他发现了自己的肖像上的一抹冷酷。这使道连惊讶不已,他从没有想过自己的愿望会成为真的,不管自己做过什么,人们都不会在他的外表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