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1506”轮
“海巡1506”轮建造项目竣工验收和后评价会议现场
部海事局二级巡视员王泽龙视察“海巡1506”轮
2020年11月11日,天津海事局组织建造的海事系统新一代中型航标船首制船“海巡1506”轮圆满通过部海事局组织的竣工验收和后评价。来自中国海警局、上海海事局等单位的特邀专家和交通运输规划研究院、天津海事局、广东海事局、北海航海保障中心、南海航海保障中心、大连航标处以及船舶设计、建造、监理单位的代表参加了竣工验收和后评价会议。
“海巡1506”轮内部
“海巡1506”轮由天津海事局组织建造,总长61.19米、型宽12米、型深4.7米、设计吃水3.35米,海事系统首次采用全回转舵桨、电力推进方式,配置首侧推、定力定位(DP1)系统,满足船体结构B3级冰区加强要求,满足远海航区航行、沿海航区作业稳性要求,满足对直径2.4米、3.0米灯浮标作业要求,并兼顾拖带大型灯浮标、灯船以及应急测量、应急溢油回收等功能。
该船在建造过程中经多次优化调整,后评价专家组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认为该船经优化后可作为海事系统1200吨级中型航标船的标准船型推广建造。
该船建设过程中,天津海事局在部海事局的指导下、在北海航保中心和大连航标处的大力支持和紧密配合下,组织全体参建单位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以“大国工匠”精神全力打造“精品工程”,成功解决首制船建造过程中的难题,敢于尝试新方案、新工艺、新材料,有效提高项目品质。同时,统筹抓项目,科学抓进度,精细抓质量,严厉抓安全,以严谨、高效的组织管理,实现工程安全、质量、投资、进度“四可控”,高质量地完成了建设任务。
“海巡1506”轮进行作业
“海巡1506”轮作为新一代中型航标船首制船竣工验收和后评价,对于海事系统装备力量和水平的提升具有重要意义。海事系统新一代中型航标船正式定型,不仅为后续中标船的建造提供标准船型,也为海事系统船艇装备增添生力军,该船优异的操纵性能、良好的适航性和可靠性、可媲美大型航标船的航标作业能力等,均标志着海事系统装备力量和水平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