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
国内疫情呈现
多地散发、局部爆发态势
区内多地出现零星散发
疫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复杂
连日来
兴宾区、武宣县、忻城县相继发布通告
倡导“壮族三月三”和清明节放假期间
不开展聚集性活动
兴宾区
◆ 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提倡召开视频或电话会议
◆ 暂时关闭全区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歌舞娱乐场所、游艺娱乐场所、营业性演出场所、电影院、酒吧、棋牌馆等人员密集营业场所
◆ 暂停举办各类大型文艺演出、展销促销、大型论坛、庙会等聚集性活动
关于“壮族三月三”、清明节期间从严落实
疫情防控管理的通告
2022年清明节和广西“壮族三月三”节假日即将到来,鉴于目前全国各地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广西区内也有多地本土确诊病例报告,为全面做好我区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主动报备行程
3月1日以来有本土疫情病例报告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健康码为“红色”和“黄色”人员;从近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或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或直辖市的街道或有本土疫情发生地所在设区市或直辖市城区旅居史的来区返区人员,需提前24小时向目的地社区(村、屯)报备,在抵区后12小时内向目的地社区(村、屯)报告,并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接受健康管理服务。刻意隐瞒行程或拒不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造成疫情蔓延扩散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二、减少区域流动
各乡(镇)、街道,各单位积极劝导在外人员(含区外、境外人员)“壮族三月三”、清明节期间暂停返乡祭祖探亲,全区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带头执行,原则上不得出省,不得前往区内有疫情出现的市、县、区。对故意隐瞒行程信息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处理,追究法律责任。坚决防止输入性疫情的发生。各乡(镇)、街道要加大区外返程人员排查和报备工作力度,确保辖区内的风险人员不漏排查、不漏管控。
节假期间返程人员按分类管控原则,严格落实管控措施:
(一)无疫情风险地区返回人员,严格执行自我健康监测7天+2次核酸检测。
(二)有本土疫情病例报告但国务院未调为中高风险区返回人员,严格执行居家健康监测7天+3次核酸检测。(含南宁江南区、良庆区、柳州市柳南区等地)
(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区(县、市、区)返回人员,严格执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7天+3次核酸检测。无居家隔离条件的,须统一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集中隔离费用自理。(含广西东兴市、崇左凭祥市、龙州县、大新县、宁明县、钦州市、北海市银海区和合浦县、百色市那坡县、柳州市柳江区等地)
(四)中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严格执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5次核酸检测,集中隔离费用自理。(含防城港市防城区那良镇滩散街区域、百色市、崇左市、柳州市、钦州市、北海市等地封控区、管控区返回人员)
三、管好重点场所
全区各旅行社、景区、景点暂停接待从中高风险地区或近14天内有本土疫情的省(区、市)前来的旅客或团队。暂时关闭全区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歌舞娱乐场所、游艺娱乐场所、营业性演出场所、电影院、酒吧、棋牌馆等人员密集的营业场所。全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类交通场站、商超、农贸市场、酒店宾馆、餐饮服务等人员密集公共场所严格落实“三码”联查、测温、“一米线”、通风消毒等疫情防控措施。学校、养老服务机构、监管场所等特殊机构实行全封闭管理。
四、严管各类活动
坚持“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全区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提倡召开视频或电话会议,取消聚餐、大型会议、婚宴等大规模聚集性活动,家庭聚餐不超10人,承办酒席原则上不超过50人,并严格执行人员扫码、测温等相关管控措施。行业部门要加强监管,暂停举办各类大型文艺演出、展销促销、大型论坛、庙会等聚集性活动。严厉打击各类聚集赌博行为;旅游景区严格执行“限流、预约、错峰”要求。
五、做好个人防护
广大居民群众要牢固树立“个人是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戴口罩、勤洗手、保持一米线,常通风、少聚集、不扎堆、不聚会。不购买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物品,接收快递包裹时,做好防护措施。积极配合做好各项防控措施,并及时关注个人和家人的身体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咳嗽、咽痛、乏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请及时佩戴口罩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和排查,并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活动史和接触史,就医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加强疫苗接种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请符合接种条件的居民群众,自觉主动完成新冠病毒疫苗的全程接种。已全程接种满6个月的居民群众,尽快主动接种“加强针”,保护自己和家人,共同筑牢我区免疫屏障。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来宾市兴宾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3月19日
武宣县
◆ 劝导在外人员暂停返乡祭祖探亲,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原则上不出省
◆ 严禁任何组织、个人组织开展群体性祭扫活动
◆ 景区、娱乐场所、电影院等按最大承载量75%限流开放
关于“壮族三月三”、清明节期间
从严落实疫情防控管理工作的通告
进入3月以来,全国多地爆发新冠肺炎疫情,疫情形势复杂严峻,外防输入压力不断加大,加之“壮族三月三”、清明节将至,全区放假5天,期间人员密集出行,群众祭扫、旅游、聚会等活动激增,为有效遏制疫情传播风险,保障全县人民的生命健康,现将有关疫情防控管理工作通告如下:
一、从严落实跨区域人员流动管控。从严落实14天内有境外(含港台)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县市区旅居史的来(返)武人员的健康管理,视具体情形按疫情防控规定进行14天或7天的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7天自我健康监测(集中隔离费用自行承担)。各乡镇、各单位积极劝导在外人员(含区外、境外人员)“壮族三月三”、清明节期间暂停返乡祭祖探亲,全县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带头执行,原则上不得出省,不得前往区内有疫情出现的市、县。确需前往的,须履行请假手续,经单位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离县,并提前24小时向目的地村(社区)报备,配合执行疫情防控相关措施。对故意隐瞒行程信息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处理,追究法律责任。坚决防止输入性疫情的发生。
二、严禁任何形式的聚集性祭扫活动。“壮族三月三”、清明节期间严禁任何单位组织聚集性祭扫活动。马鞍山革命烈士陵园、各乡镇烈士陵园等公共场所采取临时管控措施,不得出现聚集性祭扫纪念等群体性活动。严禁任何组织、个人组织开展集中祭扫、家族式大规模扫墓或祭祖活动等群体性祭扫活动。提倡广大退役军人、烈士家属及社会各界依托退役军人事务部和中华英烈网开展网上祭扫专题活动,作为开展祭扫英烈等褒扬纪念活动的重要阵地和途径,避免现场祭扫聚集。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带头文明祭扫。本人不得组织或参与“壮族三月三”、清明节期间聚集性祭拜活动,劝导亲友及所在的村屯(社区)群众不开展聚集性祭拜,鼓励采取居家追思、网络祭祀、书写寄语、鲜花祭扫等绿色文明低碳祭扫方式缅怀先人。
三、从严“非必须、不举办”原则。“壮族三月三”期间暂停群体性文艺演出、体育赛事、庙会等大型公共活动和聚会聚餐等群众聚集性活动;商业机构一律不得举办线下大型聚集性的展销、促销等活动,所有大型活动一律暂停举办;红事不办或缓办,丧事简办,并按规定报乡镇审批同意,不得出现人员聚集情况。
四、从严重点场所管控。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酒店旅馆、火车站、汽车站、影剧院、宗教(民间信仰)场所、KTV、酒吧以及养老机构、教育机构、医疗机构等场所的业主单位要履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戴口罩、扫码(健康码、行程码)、测体温”和日常消毒、通风等防控措施,行业主管部门加大落实情况的检查力度,确保防控措施落实到位。旅游景区、娱乐场所、演出场所、图书馆、博物馆及电影院等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按最大承载量或核定人数的75%限流开放,引导居民和游客错时出行、错峰游览。
五、从严责任落实。各乡镇从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从严落实行业主管责任,加强辖区、各领域人员有国内本土疫情地区旅居史排查。县委组织部牵头,县直各党支部继续落实党员“双报到”制度,根据需要下沉到村、社区参与重点人员摸排管控、疫苗接种等疫情防控工作。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综合查访组将在“壮族三月三”和清明节期间开展暗访督查,对违规违纪、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疫情防控职责落实不到位的党员、干部,将严肃追责问责,涉及违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六、从严个人防护。从严落实自己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求,加强个人防护,尽量减少进入人员密集场所。保持勤洗手、常通风、“一米线”社交安全距离的良好防护习惯。进入公共场所要遵守扫码、测体温、戴口罩等防控要求,服从引导、有序流动。注意饮食卫生,提倡用公筷、公勺或分餐制。出现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及时到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规定,对扰乱社会秩序和拒不执行疫情防控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依规从严处置。
特此通告。
咨询电话:
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0772-5218761。
各乡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金鸡乡:0772-5462112
黄茆镇:0772-5452188
二塘镇:0772-5442128
武宣镇:0772-5212228
三里镇:0772-5472118
东乡镇:0772-5482116
桐岭镇:0772-5422126
通挽镇:0772-5432138
禄新镇:0772-5412108
思灵镇:0772-5415047
武宣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18日
忻城县
◆ 提倡从家庭、家族中选派代表参加祭扫活动
◆ 全县不举办“壮族三月三”聚集性活动
◆ 商业机构不得举办线下大型聚集性展销、促销
忻城县关于“壮族三月三”清明节期间
疫情防控健康管理的通告
广大人民群众:
防控疫情,人人有责,“三月三”和清明节临近,不同的祭扫方式,相同的缅怀深情。无论在什么地方祭祀,用一份真挚的情感,同样可以追思已故亲人。为做好我县“壮族三月三”、清明节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遏制疫情传播风险,保障全县人民的生命健康,现将有关疫情防控管理通告如下:
一、减少人员聚集
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禁止开展集中祭扫、集体共祭、聚集唱山歌等群体性活动。提倡从家庭、家族中选派代表参加祭扫活动,减少实地祭扫人数。坚持“非必须、不举办”原则,全县不举办“壮族三月三”聚集性活动。商业机构一律不得举办线下大型聚集性的展销、促销等活动,所有大型活动一律暂停举办,红事不办或缓办,白事简办,并按规定提前报社区(村、屯)备案,严防疫情的输入反弹。
二、文明有序祭扫
党员、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文明祭扫,劝导亲友及所在的村屯(社区)群众不搞聚集性祭拜,鼓励采取居家追思、网络祭祀、书写寄语、鲜花祭扫等绿色文明低碳祭扫方式缅怀先人。
三、落实主体责任
企业工厂、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酒店旅馆、汽车站、宗教(民间信仰)场所、KTV、酒吧、养老机构、教育机构、医疗机构等场所的业主单位要履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戴口罩、扫健康码、测体温”和日常消毒、通风等防控措施。旅游景区、娱乐场所、演出场所、图书馆等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按最大承载量或核定人数的75%限流开放,引导居民和游客错时出行、错峰游览。
四、重点人员管理
各部门落实主管部门责任,加强各领域人员有国内本土疫情地区旅居史排查。建议中高风险地区人员非必要不返忻。14天内有境外(含港台)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忻返忻人员实行闭环管理,视具体情形按规定进行14天或7天的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7天自我健康监测。各乡(镇)村屯(社区)要摸排在外人员,动员其不要返乡祭拜。
五、加强个人防护
要注意加强个人防护,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进入人员密集场所。保持勤洗手、常通风、“一米线”社交安全距离的良好防护习惯。进入公共场所要遵守扫码、测体温、戴口罩等防控要求,服从引导、有序流动。注意饮食卫生,提倡用公筷、公勺或分餐制。出现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及时就近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六、倡导群策群防
疫情防控事关每个人的健康,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有关健康管理措施是每一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对于不配合防控措施、妨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劝阻、制止。经劝阻、制止无效的,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忻城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3月19日
内容来源:微观来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