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7 日和 2019 年 4 月 30 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为子公司新增债务融资提供担保额 度的议案》。公司拟根据子公司昆明百货大楼商业有限公司、昆明百货大楼(集团) 家电有限公司、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昆明百大新纪元大酒店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新纪元酒店”)经营业务开展的资金需求,分别为其 2019 年度 的新增债务融资提供担保,担保总额度不超过 18.45 亿元。其中,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新纪元酒店提供担保额度为 900 万元。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4 月 9 日和 2019 年 5 月 6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的《关 于 2019 年度为子公司新增债务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2019-029 号)和《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52 号)。
现根据实际进展,就上述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担保情况概述 2019 年 11 月 26 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纪元酒店与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昆明行政中心支行(以下简称“富滇银行行政中心支行”)签订《富滇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新纪元酒店因经营需要 向富滇银行行政中心支行申请借款 800 万元,借款期限自 2019 年 11 月 26 日起 至 2021 年 11 月 25 日止。为确保上述主合同的履行,在本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 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本公司与富滇银行行政中心支行于 2019 年 11 月 26 日 签订《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担保保证合同》,由本公司为新纪元酒店与富 滇银行行政中心支行依主合同所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本次担保发生后,截至本公告日,在本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担 2 保额度内,本公司对新纪元酒店申请借款提供的实际担保金额为 800 万元,未超 过该次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
本次担保具体情况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