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遏制新冠肺炎疫情传播,结合我区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现就文旅领域防控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控各类聚集性活动。全区暂停审批新的营业性演出活动,已审批过的暂停演出;暂停组织文艺演出活动,相关场馆全部暂停组织接待各类活动。
二、严格重点场所管理。旅游景区等继续落实“限量、预约、错峰”,日接待量不超过日最大承载量的50%,落实落细各项疫情防控措施,严格执行查验健康码行程卡、测量体温、规范佩戴口罩、通风换气、清洁消毒等防控规定。棋牌室(麻将馆)、KTV、网吧等密闭场所暂停营业。
三、暂停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活动。严格执行跨省旅游经营活动管理“熔断”机制,暂停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
四、暂时关闭区相关文博场馆。区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站)等文博场馆暂时闭馆,取消或者延期举办各类线下活动。
五、严格落实校外培训机构防控措施。文艺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一律停止线下培训教学。
以上防控措施,依据疫情风险评估结果和上级工作要求动态调整。本通告自发布之时起实施。
南京市高淳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3月14日
来源: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