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郑州发布
【未落实疫情防控责任,#郑州市通报多家重点场所#】当前,国内疫情呈多点散发、频发态势,我市面临的疫情输入传播风险持续加大。为全面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郑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加强监督检查力度,现对近期发现的40例违反防疫规定的案例予以通报:
一、未按照要求落实扫码、测温、戴口罩等措施
1.金水区正弘城未严格落实扫码、测温、戴口罩措施,一层化妆品柜台部分员工佩戴口罩不规范。
2.新郑市中华北路新区家居建材市场疫情防控岗无人进行扫码、测温。
3.上街区欧凯龙家具商场入口无人值守,商场内部分工作人员未佩戴口罩。
4.管城区福都百货测温设备故障,无法正常使用。
5.管城区铭汇文华酒店存在工作人员不佩戴口罩现象。
6.新郑市丽枫酒店(政通路店)存在工作人员不佩戴口罩现象。
7.郑东新区天鹅城国际酒店存在工作人员不佩戴口罩现象,且未严格落实查验省外入住人员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措施。
8.郑东新区老顺城豆沫店未严格要求进店顾客扫码、测温、戴口罩。
9.郑东新区天空之城好莱坞国际影城入口防疫监督员脱岗,部分顾客未佩戴口罩。
10.巩义市长寿山景区游客服务中心人员聚集且不佩戴口罩。
11.巩义市金博购物广场扫码要求不严格。
12.新密市湖南大碗菜餐馆(京密店)未落实扫码、测温措施。
13.中牟县乐鲜生活超市(雁鸣湖镇)工作人员未佩戴口罩。
14.中牟县中影数字影城进场未落实扫码、测温措施。
15.中牟县沐足(东风路街道)进店未要求扫码、测温,员工体温监测台账只记录到2月24日。
16.高新区公园茂商场工作人员未佩戴口罩。
17.惠济区长兴路时尚青春酒店入口处无测温设备,未落实扫码、测温、戴口罩措施。
18.新郑市烈标餐饮店未严格要求进店顾客扫码、测温、戴口罩。
19.新郑市湖滨路克拉公馆大厦落实扫码、测温不严格。
20.上街区印象国际美发店理发师未佩戴口罩。
21.中原区伊河路爱尚鲜生果蔬大卖场、文化宫路便民小商品市场入口未设置防疫监督员,未要求进店顾客扫码、测温、戴口罩。
二、从业人员未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
1.中牟县万邦市场海鲜区3名工作人员无核酸检测报告。
2.中牟县雁鸣湖镇卫生院、大孟镇卫生院部分医护人员未按规定落实一周两次核酸检测,存在住院病人无核酸检测报告情况。
3.中牟县万邦前程物流运输公司8名司机每周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未达到冷链相关工作人员一周两次核酸检测的要求。
4.高新区永辉超市(高新万达店)、丹尼斯超市(瑞达店)部分工作人员未按规定进行核酸检测。
5.惠济区万达广场部分工作人员未按规定进行核酸检测,未要求新入职员工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
6.惠济区长兴路时尚青春酒店工作人员未按规定进行核酸检测。
7.高新区假日酒店工作人员未按要求定期进行核酸检测。
8.管城区华上整形医院工作人员未按要求定期进行核酸检测。
9.登封市艾米美容美发工作人员未按要求定期进行核酸检测。
10.中原区四季鲜农贸市场、桐柏路便民服务中心,销售鱼、肉摊位商户未按要求频次进行核酸检测。
11.金水区建业凯旋广场工作人员未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且核酸检测登记台账造假。
12.金水区粤海商务酒店(经三路店)工作人员未按要求定期进行核酸检测。
13.中牟县张杨贵皮肤门诊(广惠街街道)、小潘庄卫生所(东风路街道)仅3名医生按规定进行核酸检测,其他人员未进行核酸检测。
三、酒店举办大型活动未报备
1.3月9日,高新区沟赵办事处假日酒店违规举办大型集会活动未报备,且参加人员不佩戴口罩。
2.3月9日,金水区嘉悦时尚酒店举办大型集会活动未报备。
3.3月9日,新郑市玉前路金沙湾酒店举办大型集会活动未报备。
四、药店诊所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1.中牟县姚家镇张仲景大药房使用消毒液不规范。
2.航空港区顺先诊所无疫情防控和院感组织管理;未落实消毒隔离各项要求;未设立医疗废物暂存处;医疗垃圾随意丢弃,与生活物品混放。
3.高新区王莉莉诊所预检分诊处未安排专人值守;门诊日志及处方未登记;未落实好首诊负责制;未按照规定处理医疗垃圾。
以上问题充分暴露出部分重点场所人员疫情防控责任意识淡薄、思想麻痹大意的问题,存在疫情传播隐患,在此予以公开通报批评。针对上述公共场所疫情防控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情况,相关场所、行业部门要立即对照问题,全面整改落实。今后,郑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将继续加强督查力度,对违反疫情防控要求的行为“零容忍”,做到发现一起,公开曝光一起,停业整顿一起。
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3月12日